今(22)日疫情記者會上,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針對今日境外移入案提出說明,其中案16949為本國男子,10/7日自越南返國後12/21號確診,因該案例曾進入社區,卻判定為境外移入個案,引發討論。羅一鈞表示,因個案自述曾在越南確診,加上採檢Ct值高(36.1),研判為舊案,對社區威脅性不高。

羅一鈞表示,今日的境外移入案中有兩例狀況比較特別,案16950為印尼籍看護工,於11/22日入境,12/20日因工作需求自費採檢陽性,但Ct值35。羅一鈞表示,該案例於檢疫期間都為陰性,也無國外確診病史,但從Ct值來看,應在國外曾感染過但未被確診,目前該案例於檢疫期滿陰陰陽陽階段,相關接觸者在匡列中。

而另一案:案16949,為本國籍男性,於越南工作,10/7日返台。羅一鈞表示該案例曾自述7月底於越南確診,在檢疫期間曾採檢2次結果均為陰性,因工作需求12/21日自費採檢,雖結果為陽性但Ct值36.1,加上該案例曾自述於越南確診,因此研判該案例應在國外確診。目前案16949匡列6名接觸者, 4人列居家隔離、2人自主健康管理。

但因這兩起案例都曾進入過社區,判定為境外仍引起媒體疑問。羅一鈞說明,日前於旅館群聚案中也有將境外移入修正為本土個案的前例。而高病毒量個案會以病毒量,以及後續追蹤檢驗的Ct值與血清抗體等相關數據,再判定列為本土或境外個案的可能,因案16949在7月曾於越南確診,復陽機會很大,而案16940的Ct值35因此才先列境外,羅一鈞強調,兩案例Ct值高、病毒量低,對社區威脅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