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民眾宅在家,網購的頻率比以往增加,但近日屢屢出現消費者收到來路不明包裹,卻求助退款無門。消基會也提醒民眾,在付款前應先確認是否有購買此商品,更要留意貨品包裹上寄件人託運人的資訊是否清楚記載,提高警覺,不要冒然取貨或拒絕收受。

消基會今(29)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近日頻繁出現的取貨詐騙案例,皆是消費者收到來路不明的包裹,拆包裝後才發現自己並未訂購、平白無故付了包裹費用,也無法向超商、寄貨公司要求退款,只好向消基會投訴。

消基會指出,近年來相關的案例有增無減,多採用「超商貨到付款」或「宅配到家」的方式對消費者進行詐騙。行政院消保處及相關機關去年也為此召開會議,並請各貨運業者依規定落實於包裹上提供託運人資訊,供消費者識別,也協調貨運及超商業者強化貨到付款爭議協處機制並充分揭露,業者都應善盡企業責任配合辦理。

消基會表示,為有效遏止犯罪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超商作為消費者信賴的取貨管道,也應該負起上游廠商的責任。因此建議超商系統可運用內部通報機制進行通報和整合,一旦發生「同一廠商、同一天被投訴發生3起可能的詐騙情事」時,便應立即將問題商家的往來案款予以凍結,並停止提供服務,且於事後若一旦確認該廠商涉及詐騙屬實,更立即將其下架。

內政部警政署165防詐專線也提醒消費者,萬一不小心付款了,建議可以先打給包裹上標示的寄件人辦理退款,若是沒有寄件人,則可以詢問宅配業者或超商該寄件人的聯絡方式。在無法聯繫寄件人的情形下,請將包裹託運單清楚拍照後,到各地警察機關報案。

消基會表示,面對此一狀況,消費者應提高警覺,認明寄件人資訊,不要貿然取貨或拒絕收受,才是防止「不請自來」詐騙治本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