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日本政府2年後將排放福島核廢水引發國際爭議,我國駐日代表謝長廷堅稱「台灣核電廠的含氚廢水也是排入海洋」,雖說法與原能會衝突,並引發藍綠與輿論不滿,謝仍持續在臉書發文論戰,更揚言「如果我説的不是事實,我願意去坐牢」,還稱,政府公職單位是因為顧忌多,才講法曲折、抽象。對此,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長劉文熙今(26日)強調,應該沒有(曲折抽象),原能會就是將事實和數據呈現讓國人了解。

劉文熙上午於立法院受訪說明,核電廠運轉與維修過程中,難免會產生放射性廢水,而國內和國際狀況都相同,廢水都會經過後續處理和吸附,將一些放射性物質盡可能吸附後再做場內處理,但其中有很大部分的氚是無法過濾和吸附,所以需要排到場外,但所有核電廠都需遵循各國相關法規規定,亦即須符合排放限量前提就能排入海洋。

劉文熙指出,各國核電廠運轉的條件有所不同,核廢水排放劑量也不可能一樣,但先決條件就是,一定要符合國內的法規規定,法規允許排放多少,在限量下都是可以的。

就台、日核廢水有何不同?劉文熙表示,日本福島核電廠在歷經嚴重核子事故後,產生了大量放射性污染水,這部分的排放和一般核電廠正常運轉所排放廢水有所不同,為事故後所產生很大量且經貯存、處理後的排海廢水,目前尚未看到日方相關詳細規劃和審查結果,兩者排放來源性質不一樣。

至於謝長廷主張,有的行政公職單位也許顧忌多,所以講法才曲折抽象的說法。劉文熙否認稱,應該是沒有,原能會完全是從台電評估的數據來表達,並按照國家的法令來說明,他們儘可能把事情都講清楚,把事實和數據呈現讓國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