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規定:「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

4月21日媒體報導,國防部促轉會間,持續因是否移除前總統蔣中正銅像一事意見紛歧。以下是國防部向立法院提出的報告:

國防部指出,國軍的愛國信念,「自黃埔建軍起」,就強調「不貪財、不怕死、愛國家、愛人民」的精神。

國防部進一步指出,歷史記錄前人努力奮鬥的過程,讓後世得以效法典範並積極向前,而蔣中正與蔣經國兩位前總統「是國軍步入現代化與國家化的重要領導者,在建軍發展及國家生存史上具關鍵影響」。

對於「公共空間」的定義,國防部指出,法律上的解釋為「供不特定多數人共同使用、集合並得以出入之場所」,但審視國軍所屬營區,為官兵專屬駐訓場域,而國防部轄管的兩蔣塑像均於各營區範圍內,與《促轉條例》第五條提及「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物範疇」不符。

國防部還表示,國軍恪遵《憲法》,秉持效忠國家、愛護人民核心價值,並傳承愛國信念和捍衛國家的決心,「無論時空移轉,仍堅定不移」。

筆者曾說過,促轉委員這些專家學者們真的犯了文人幼稚病,才會天真地認為靠著文人的嘴砲功夫,就能完成轉型正義這浩大且艱鉅的工程。如今國防部的回應,恰恰說明了這一點。

1994至1996年,筆者曾在海軍軍校擔任教官,對於軍中教育並不陌生,筆者倒是想請問促轉委員們:「你們到底對軍中教育了解多少?」如今國防部基於自身軍中教育考量,提出以上論點,請問促轉委員們可曾想過這些問題。如果有,那你們的回答是什麼?如果沒有,難道你們就這樣被打趴在地上?說真的,期待這種犯了文人幼稚病的衙門,能有甚麼大破大立的作為,只能說是癡人說夢!

這也就是為什麼筆者一再呼籲促轉會,請趕快完成該完成的總結報告。行政命令能做,就委請行政院下令。如果該立法,就快點邀請各方立場代表開「聽證會」,然後擬定法案以提出解決之道。

針對「蔣介石銅像」問題,筆者多次呼籲促轉會邀請各方立場代表開「聽證會」,然後草擬特別法,將全國各地的蔣介石銅像全部遷往桃園大溪的「兩蔣文化園區」;若有特殊原因,必須留在原址,就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總統核可後辦理。「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促轉會無法解決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就讓我們瞧瞧到底是哪些立法委員會投下反對票?也讓我們瞧瞧到底是哪些單位會提出申請?然後總統又會批准哪些申請?這樣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且讓我們睜大眼睛看看誰在阻擋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