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在四月時對外宣布已完成開院以來首例器官移植,因當時由總院協助完成器捐,而且部份器官已被中醫大台中總部病人所使用,此一事件引發衛福部注意,並依照《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開啟調查。

本月,中醫大新竹附醫與中醫大台中總院,共同完成新竹附醫開院以來第一次的器官捐贈移植手術。當時該院的神經外科江忠穎醫師曾對外表示,捐器個案當時因自高處墜落,腦幹受傷嚴重而且已呈腦死狀況,但個案年輕且其他器官狀況良好,醫院才向家屬提議器官捐贈。而在中醫大新竹附醫團隊及社工與總院器捐團隊的合作下,由該院的神經外科主任黃祥銘醫師、神經內科趙怡靜醫師擔任腦判醫師,新竹地方檢察署判定個案符合器官捐贈的情況下完成器捐作業程序。

但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第六科科長郭威中今對本刊記者表示,目前新竹中醫大已將所摘取的器官,陸續提供給中醫大總院病人做了腎臟移植、眼角膜移植,此舉是否有違反《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的疑慮,衛福部已開始著手展開調查。

郭威中說道,在台灣器官捐贈並不是非常踴躍,因此公平、合理非常重要。目前全台利用「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建置勸募網絡,並將全台分成四區:北、中、南、東,讓器官捐贈與移植更公平更有合理性。他表示,這套機制已建置十多年,讓有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在這個系統裡可以得到公平合理性的分配。而器官捐贈有一定先後順序,若第一順位被捐贈者有感染風險、血型排斥,或是不適合進行手術等相關情況,勸募醫院才會通知第二順位。

郭威中指出,中區過去曾有醫院違反《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該醫院就私自將院內捐贈者器官,留給同一家醫院受贈者,此舉便違反「公平性分配機制」。而若中醫大附醫器官移植手術若被判定違法,郭威中說,最重可能停權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