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台辦日前表示,因多次從進口鳳梨中驗出有害生物,為從源頭防範植物疫情風險,自3月1日起暫停進口台灣的鳳梨,今(17日)卻突然宣布對台「農林22條措施」,聲稱將支持台人與台資企業在中國農業與林業領域發展,並鼓勵赴中投資畜牧水產養殖業。對此,我國陸委會回應,對台統戰手段難有成效。

中共新華社早前稱這項措施全稱為「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該措施「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圍繞台胞台企在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涉及的農地林地使用、融資便利和資金支持、投資經營、研發創新、開拓內銷市場等方面提出具體支持措施,進一步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支持台胞台企參與大陸農業林業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振興。」

對此,陸委會表示:(一)中國大陸本日(3月17日)片面提出「關於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農林22條措施),「名為惠臺、實則利中」,其目的在磁吸臺灣農業人才、資本及技術,協助中國大陸振興鄉村、解決農業發展困境,並作為對臺統戰的手段。

(二)從現實面來看,中國大陸過去推動的臺灣農民創業園、「31條」、「26條」等措施,大多數臺商及臺灣農民的感受是「口惠而實不至」、「雷聲大、雨點小」,只對少數臺灣人有利,卻對大多數農業及農民造成傷害,只會使臺灣人民產生反感,並且不利兩岸關係長遠發展。因此,即使陸方推出再多的「惠臺」措施,也難有實質成效。

(三)我們要呼籲陸方,揚棄過去的單邊思維,兩岸農業合作交流、涉及公權力事項,須透過雙方相關主管機關協商溝通,務實解決問題,才有助於兩岸農業經貿健康有序發展。

(四)政府對於陸方片面所提對臺措施,將持續關注,並審慎研議應對方法。針對農產品品種及技術流失,將加強赴陸農業投資、種苗輸出、涉敏技術人員赴陸、兩岸農業合作之審查及管理,以維護臺灣農業及農民的整體利益。

(五)提醒國人若擬利用「農林22條」赴大陸投資農林業或進行相關合作,應遵守兩岸條例及相關規定,並注意相關風險,避免損及自身及臺灣農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