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8日)廣西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國銀保監會廣西監管局原副局長趙汝林,以及廣西聯程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寧敏的收賄案,趙汝林會被檢調機關調查的原因,竟是因為被小偷舉報而曝光。

根據中國公訴機關指控,從2012年至2019年間,被告人趙汝林利用其擔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副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與被告人寧敏共同收受或單獨收受相關單位、個人給予的財物,收賄的現金共計人民幣2122萬元(約等於新台幣9174萬),7500美元(約等於新台幣21萬234元),5000歐元(約等於新台幣16萬9463元),價值人民幣760萬(約等於新台幣3285萬)元別墅一套,總計交易金額高昂。被告人寧敏明知被告人趙汝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仍與被告人趙汝林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895萬元(約等於新台幣8192萬),交易金額非常高,因此,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讓人驚訝的是,趙汝林會被檢方抓到的原因是一名小偷被警方抓到後,向檢警單位舉報此貪汙消息。根據廣西廣播電視台新聞頻道旗下微信公眾號表示,小偷被抓後,舉報涉案金額巨大的貪官,因此立下了重大功勞。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蔣某某盜竊罪二審刑事判決書》指出,蔣某某因盜竊歸案後舉報廣西銀監局的領導趙某,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查實。二審法院認定蔣某某構成重大立功表現,獲減輕處罰。

至於這位蔣某某犯人,為什麼會認識廳官趙汝林呢?根據蔣姓犯人的辯護律師表示,蔣某某曾給行賄人梁某做過司機,因此知道梁某向趙汝林行賄的事情,歸案後就舉報了趙汝林。

經過中國檢調機構調查後,證實趙汝林嚴重違反中國政治紀律,對抗中共組織審查,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國當局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私營企業主等安排的宴請、旅遊、打高爾夫球等活動;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插手干預被監管金融機構人事工作;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大肆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審批金融機構;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違反社會公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近年來,中國的金融體系官員因為涉及腐敗貪污案,而不斷被檢調機關調查。先前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前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這些金融界大咖皆被中國當局審查,中共證監會前主席劉士余更是主動投案,揭露了中國金融體系的腐敗面貌。

廣西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中國銀保監會廣西監管局原副局長趙汝林收賄案。   圖 : 翻攝自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