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連假即將結束,新北市環保局取締噪音車無假期,元旦當天「聲音照相執法」已起跑,除5處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外,環保局清早也在石碇及平溪區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取締噪音車,而深夜則機動移至三峽及中和區人口密集地取締噪音車,1天執行下來已有221台車輛噪音超標,環保局將依法開單告發。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自110年1月1日起依環保署公告聲音照相執行噪音車取締工作,所使用聲音照相設備係經環保署驗證通過的設備,執法過程均依環保署規定除先進行背景音量校正,另氣候條件符合 ( 無雨、風速小於每秒5公尺),不分車種,只要行駛中之汽機車噪音超標 (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之聲音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至70 公里之聲音管制標準為90分貝)即開單告發,另也會保留紀錄違規車輛前後3秒影像,以避免爭議。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與超速照相取締雷同,判定違規後會直接告發處分。

環保局除了在板橋、新店、汐止、蘆洲及林口等5處噪音熱點區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執法,也安排稽查員於易有噪音車出沒的平溪、石碇、三峽及中和等4處,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進行機動性噪音車取締工作,首日執行噪音值超過管制標準即有221台,將依法開罰新臺幣1800至3600元。

環保局提醒,民眾若發現使用中車輛產生明顯噪音污染情事,可依「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2條規定,提供完整檢舉要項及違規證據佐證資料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噪音車檢舉網站」檢舉,環保局將通知車主限期檢測,如檢測結果不合格則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


清晨於石碇及平溪區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取締噪音車。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聲音照相執法上路,新北首日抓噪逾百台。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取締噪音車。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