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位自稱是立委柯志恩兒子的前女友爆料,柯志恩的丈夫及兒子在美國的身分不僅僅是綠卡,而是美國公民。對此,柯志恩回應,從政以來,並沒有刻意隱瞞先生、子女在美國有合法身分的事實,而是認為不需要揭露。(*其實就是默認了傳言為真。)
相準對手出這包,還不打蛇隨棍上?!正在角逐2026高雄市長初選的綠委賴瑞隆暗酸,國民黨立委疑美論、美積電是工作,自己或家人買美房、拿綠卡甚至美國公民,是生活。(*賴委員還是想辦法先讓自己出線再說吧,酸言酸語無助樹立首長風範。)當然,國民黨也不甘示弱,青年部主任陳冠安反酸,如果兒子在美國工作就要被攻擊,那諸如趙天麟、以及現任行政院顧問李孟諺外遇陸籍女子,又該當何罪?(*藍營少年仔果然還是太嫩,人家質疑的是「合法身分」,天麟、孟諺頂多只是情夫,又沒領證,根本不能類比啊!要比,也是得拿美國人的賴阿公,以及美國人的蔡妹妹相提並論才有意義!)
坦白說,這問題坐實又是個「歷史共業」,每個黨都跑不掉。打從連戰、馬英九、陳水扁、蔡英文、再到現在的賴清德總統,哪一位沒有家人或親友曾在美國定居的。假若親戚在美國就是一種出賣台灣的行徑,那麼每一任總統都難脫此嫌疑吧?!
還記得先前高嘉瑜委員提過的「裸官」文化麼?大概就是該現象的精準定義。意指擔任公職者,把全家都弄到海外生活,只剩自己一人留在國內,好負責持續把錢搬到海外,直到最後一刻。高當時酸的自然是對手李彥秀,沒想到被認為是打臉了蔡、賴兩位同黨總統,讓這議題沒辦法繼續發酵,草草沒了下文。
個人認為,「裸官文化」基本上可分為兩方面探討,一是情理面,二是法制面,唯有釐清問題的本質,才能真正解決該問題所衍生的公共疑義,而不至於屢屢在選舉期間,流於毫無意義的情緒勒索。
首先,在情理層面,能夠位居國家首長民代的人才,莫不是自己在學識上出類拔萃,就是家世背景雄厚,基本上這個群體,其家族與美國有著密切的關係,應該都是常態吧!要麼就是家人旅居美國,要不就是自己在留學期間,生下美國籍的孩子,總之親屬之間有美國籍,一點都不稀罕。
說穿了,這或只能說是一種「必要之惡」。我們當然理解,只要自己待在台灣當官,家人全跑到美國生活,相比生於斯、長於斯,家人財產都在台灣的人,對國家的向心力自然相對淺薄,反正當得好不好,也不影響到家人生活,自己橫豎有得撈就好,隨便幹也沒差。但論能力而言,喝過洋墨水、多看過一點國際世面的人才,在擬定國家政策的願景上,總還是比其他人更有遠見,這該是大家都有的共識。基此,為了延攬這些一流的人才,忍受他們家人都美國籍這檔事,似乎也只能認了吧!
然而,認了並不等於攤手,總還是得想點辦法,讓裸官文化不致於像高嘉瑜所說的那般、成為把錢搬到國外的渠道。方法其實也很簡單,只要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規定當中,將申報範圍擴及到三等親以內,讓諸如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的財產狀況也都能悉數攤在陽光下,由人民根據資訊,認定該名公職對國家的忠誠度,不就解決了。換言之,親友家屬有沒有外國籍,其實不是根本問題,有沒有透過這層關係,將財產藉由不當的管道搬到海外,才是全民該監督的重點所在。
這麼簡單的解方,其實只要透過修法就可以處理的,為何這麼久以來,卻從來沒有聽過有立委對此提案呢?賴瑞隆委員若真有心譴責柯志恩,真有決心要規範類似「裸官」的行徑,籲請用您立委的權限,提案修法,讓大家看到您的guts。又倘若只是出一張嘴,只是沒由來的酸言酸語,卻不敢正視與揭發該問題背後所隱藏著各黨皆然的陋習,那就下去領五百吧!
任何事,有法制化作為依靠,都不會是太大的問題。就像台積電赴美投資一般,假若如賴總統所言,事先都與政府有著密切溝通聯繫,那問題不大,又如果是像經濟部長郭智輝所言,事先都不知情,那事情才大條吧!不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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