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歐洲人權公約簽署 70 週年,今天(12/10)更是聯合國大會所定的「世界人權日」,行政院蘇貞昌特別核定「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成為亞洲第二個制定發布「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的國家。另外,政院也通過聯合國9大人權公約之一的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及其施行法,別具意義。

蘇貞昌說,人權是普世價值,是每一個人民的基本權利,而人權的觀念,也不斷地演進發展。但任何國家在推動人權保障的道路上,難免會面臨各種挑戰,特別是台灣,從威權走到民主,是一段漫長艱辛的道路,現在國人所擁有、如同呼吸空氣般存在的自由、民主、法治與人權,是幾代人不斷流血流汗、奮鬥爭取而來的,我們都應該非常珍惜,並共同加以守護。

蘇貞昌強調,有人說「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這裡所講的「人」,其實除了「人情味」,更重要的還有「人權」;對照近來香港好幾位民主派人士接連被捕,就可以知道台灣社會是多麼幸福。政府除了推動各項福國利民政策,更必須持續精進各項人權保障工作。

蘇貞昌表示,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基於對人權價值的堅持,我們仍然自主承諾履行國際人權公約,至今已完成聯合國9大人權公約中5部人權公約的國內法化,包括: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及政治權利、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兒童權利、身障者權利等公約,使台灣的人權能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與時俱進。

蘇貞昌指出,去年5月,我們制定「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通過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去年的今天,我們立法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並在今年8月揭牌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讓國家的人權保障機制更加成熟、完善。

行政院也在今年6 月(6/29)發表「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這是首次用行政院具名提出報告,就4年來,台灣的人權工作進行檢視並提出未來期許,我們也將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進行「在地審查」,這樣的台灣模式普遍獲得國際肯定。

蘇貞昌說,國家、企業及人權議題,已成為國際間經貿協定洽談關鍵因素,重視企業人權,有利於我國對外經貿協定的談判,協助我國產業融入國際經貿體系與供應鏈,提升國家競爭力。「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聚焦國家保護義務、企業尊重人權、提供受害人有效救濟三大重點,彰顯我國對企業人權政策的重視及落實。

蘇貞昌表示,今年9月初,我們在院會聽取金管會所提的「公司治理3.0」,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上個月(11/25)甫公布2020年亞洲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台灣拿下第4名,創下歷年來最佳成績;經濟部今天提出該計畫,代表台灣積極向世界展現,我們對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營造永續投資友善環境的用心,希望透過企業人權行動計畫的實踐,帶來激勵作用,吸引更多重視「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的外商來台投資。

最後,蘇貞昌提到,今年是艱苦的一年,數十家台灣企業組成「口罩國家隊」,提供台灣及全球防疫所需的口罩,共同照護人類健康權,就是台灣企業集體發揮社會責任、彰顯企業人權最佳展現。因此,他已核定「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成為亞洲第二個制定發布該計畫的國家,更顯現台灣是一個重視民主與人權的國家,我們也會不斷朝人權立國的目標持續邁進。請各部會檢視應有精進之道,讓台灣更好。

另外,在「世界人權日」之際,蘇貞昌指出,政院通過聯合國9大人權公約之一的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及其施行法,別具意義。酷刑已遠離台灣,但過去受屈打成招、冤獄、枉死的人,其實並不遠,對當事人及家屬縱算可以獲得司法平復,但他們「被劫走的人生」已無法再重來,所以國家縱算用再多金錢、形式、道歉也無法彌補這種重大的缺憾,因此,掌握國家公權力、執行國家公權力的人要戒慎恐懼,我們每個機制、運作,都應該要嚴守相關人權及規定,也要監督好每個人,讓能夠在正確的道路上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