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國民黨中央黨部組織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兼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來自雲林的不分區新科立委許宇甄,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將中配原本6年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年限縮短為4年,引發社會廣大反彈,被民進黨團復議後,擱置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

然而到了2025年1月,相同的草案又被來自南投的國民黨區域立委游顥提出,並經由謝龍介、陳玉珍、馬文君、徐巧芯、王鴻薇、魯明哲、邱鎮軍、林沛祥、葉元之、蘇清泉、黃建賓、林倩綺、呂玉玲、林思銘、邱若華、萬美玲、廖先翔等17為國民黨立委連署。結果還是因民意沸騰,才在院會中又被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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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鄉民們也都心知肚明,這些國民黨立委在823全都逃過了大罷免之後,未來在立法院裡的舔共賣台行徑,必然會更明目張膽。最後中配入籍的年限,一定會被國民黨立委修法降到0,也就是中配一入境立即取得國籍。因為國民黨舔共賣台的終極目標,就是要讓更多的中國人透過婚姻管道,迅速獲取台灣身分來「洗人口」,最後將台灣主權和平交付中國。

依照現行法規,外配由《入出國及移民法》轄管,最快4年可取得身分證。但中配則由《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轄管,最快6年可取得身分證。游顥這些舔共的國民黨立委卻認為,中配取得身分證年限與其他外配不同,就是對中配的「歧視」,所以必須縮短年限,而這一主張也獲得另一舔共團體民眾黨的支持。

但這些舔共賣台的立委,從來不提中配取得身分證只需要6年(以每年居住183天來比較,外配要花8年),還不用放棄中國國籍,更不用考試,甚至雙親還可以來台定居並使用健保。中國農村婦女嫁到上海、港、澳等地的入籍年限也都超過6年,中國人嫁到美國或日本也有5年年限,且沒拿到身分證之前,不能享有國家的健保醫療等各種福利。

等8月23日第2波罷免投票結束後,國民黨一定會串聯民眾黨,要將中配入籍年限先從6年降為4年,之後再繼續降下去,直到歸零為止。那麼大量中國人進入台灣後,會讓台灣變成一個怎樣悲慘的地獄?下面這起發生在台中市南屯區河南路4段全家超商的刑案,就是血淋淋的鐵證。

2025年8月11日《新頭殼》記者張瀞文綜合報導〈超商奧客疑似中配!遭「426」警車帶回 網驚:太巧了吧〉:

「台中市南屯區36歲美容師蔣姓女子昨日大鬧超商,砸破紅酒瓶並割傷18歲店員,並且以啤酒潑人,不僅行徑誇張還拍影片上傳網路,有網友指稱疑似中國籍配偶,而警方駕駛編號『426』警車將蔣女載回警所說明,意外讓網友直呼『這數字太巧了吧』。

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蔣女購買紅酒時,先是將錢拋丟在收銀台,隨後又在櫃檯將紅酒瓶砸碎,趁店員收拾時又取一罐啤酒朝店員噴灑,行徑惡劣,南屯派出所今日通知蔣女到案說明,並依法律程序偵訊與傷害罪函送法辦。

透過畫面有網友指稱蔣女有中國腔調,疑似中國籍配偶,而警方今日通知到案說明時因多次聯繫未果,直接上門將蔣女帶回警所,警車編號剛好是『426』,眼尖網友隨即留言『426專車完美呼應事件』、『不要跟我說是巧合,我就認定是故意的』。

不過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指出,蔣女偵訊時持中華民國身分證,至於是否有中國腔調,負責偵訊的員警稱『不清楚、沒注意』。未來中配取得台灣身分證時間縮短,類似現象恐將一再發生。」

中配為何最難融入台灣社會?

根據2018年4月內政部移民署與戶政司的資料,在台外配人數最多的就是中配355,228人,佔66.38%。而且很多中配還是透過自由戀愛嫁來台灣,原本在中國的社經地位與教育程度都不低,照理說她們在台灣生活,應該最容易適應的吧?

結果卻相反,對台灣怨言最多,也最難融入台灣社會的外配,反而就是中配。至於中配為何最難融入台灣社會?本魯認為關鍵還是在於心態,因為就像劉仲敬所說:

「對待中國人,你是不可以跟他們講道理的。因為你跟他們講道理,他們就會認為你之所以講道理,是因為你缺乏對他施暴的能力。當大家知道你缺乏保護自己的能力,就會全部都來佔你便宜。

這時候你為了保護自己,只好揍他們。假如你揍了他們之後,他們拿你沒辦法,他們非但不會生氣,反而會很疑惑:『你明明就有能力打人,那你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打呢?你是不是有病啊?』

他們只會覺得你不做自己上層階級的行為,害他們誤判了你的階級。於是你會發現,你如果先講理的話,最後你還是不得不打他們。而且比起你一開始就揍人,你不得不打得更加兇狠。因此一開始就揍他們,反而是對他們最仁慈的了。」

劉仲敬剖析中國人,總是能剖析到中國人的靈魂深處。中國人就跟立法院裡舔共賣台的國民黨立委一模一樣:「你跟他講道理,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又要跟你講道理。」

難怪林語堂評論中國人性格時說:「中國人在安全的時候最勇敢,在危險的時候貪生怕死。中國人在弱者面前是強者,在強者面前是奴僕。中國人在善良面前非常凶狠,在罪惡面前卻是驚人的沉默。」

中配為何堅持要攜帶豬肉製品入台?

2018年12月,中國爆發嚴重的非洲豬瘟,農委會防檢局為了防範病毒登陸台灣,特別修改《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動傳法),訂出3種裁罰基準,大幅提高罰金。其中,只要從疫區帶肉類品入境,首次將直接開罰5萬元,第2次50萬元,第3次100萬元。

但新法從12月14日上路後,攜帶豬肉來台的違法事件依然不減,3天內就罰了41件。農委會只好自17日緊急宣布,從18日凌晨0點開始,加重罰金為只有2種裁罰基準,也就是初犯罰20萬,再犯則罰100萬。

根據媒體報導,新裁罰基準18日執行的第1天上午,桃園機場就有2個冥頑不靈的中配遭罰。接到全台第一張20萬元罰單的何姓中配(50歲),是從福州搭機來台,入境時被關務署台北關及防檢局人員查獲夾帶15片真空包裝豬肉乾,總重約200公克。

第2位被罰20萬的中配,則是一名陳姓中配,她搭乘海南航空班機來台,選擇由綠線免申報櫃檯通關時,遭執勤關員查獲行李內攜有未申報之火腿腸0.58公斤。

之後幾位攜帶豬肉製品入境的中配,得知自己將被罰20萬元,也都相當錯愕,不斷聲稱真空包裝的豬肉製品就不是豬肉,被台灣當局罰款很冤枉,其中有人甚至還淚灑機場。

但記者訪問搭載她們的中資航空公司,發言人也都極力澄清,自從公司收到台灣入境部門的通知後,都有特別針對前往台灣的旅客進行宣導,而且宣導程序至少有兩道。第一次是在登機櫃台托運行李及領登機證時告知。第二次是在飛機落地前,會再度透過機上廣播。。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也說,被罰款的幾乎全是入籍的外配,其中又以中配最多,其次是越配。黃金城還說,越配因語言及文字障礙,可能真的不懂禁帶豬肉製品入境的禁令;但中配明明就了解我們的語言,為何還堅持心存僥倖,企圖蒙混過關?

其實歸根究底都還是心態問題,這些中配認為既然中國已經被非洲豬瘟打趴,就見不得台灣能倖免,堅持要「兩岸一家親」。所以即使冒著被罰錢的風險,也一定要攜帶豬肉製品到台灣。

這些中配認為北京的中央政府,沒有禁止豬入製品入境,台灣的地方政府,就沒資格限制中國人帶豬肉製品入境。所以不管航空公司怎麼宣導,甚至台灣海關入境處,就在查驗櫃檯前放置大型垃圾桶,她們只要在受檢前,自己把違禁品拿出來丟棄,就沒有任何罰則。但她們卻堅持吃了秤砣鐵了心,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中配入籍年限最後一定會歸零吧?

這兩百多年來,中國人就像「蟲族」一般,移居到全世界各地,但不約而同都被各國人稱為「黃禍」或「豬仔」。從美國、加拿大、澳洲、墨西哥、韓國、印度、緬甸、馬來西亞、柬埔寨、紐西蘭、越南、印尼、西班牙、所羅門、英國、菲律賓等國家,都有「排華」的歷史紀錄。

1882年美國第21任總統切斯特·艾倫·亞瑟(Chester Alan Arthur),甚至簽署了第一部針對特定族群的移民法《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將所有華人勞工拒於美國之外,禁止10年內華人技術工與非技術工來美國,同時限制華人的公民權利。

之後美國又出現其他相關的排華法案,居留在美國的華人,活動只能局限在華人社區,集中居住在「China Town」,靠經營洗衣店、餐館、雜貨店等服務業為生。後來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等大英國協的國家也跟進,針對華人移民制定專法。

艾倫·亞瑟總統是從林肯時代反對黑奴運動中興起的政治家,為何連他也願意簽署這樣針對特定族群的法案?從歷史上來看,美國明明就是移民者的天堂,也歡迎世界各地的移民,為何只針對華人設立專法?

中國人除了譴責美國歧視華人以外,是否也該回頭想想:為何中國移民,甚至中國遊客在全世界都被厭棄?因為中國人一到國外,尤其是到了台灣,沒有國內那種社會主義的鐵拳敲打,所有無恥的流氓性格就表露無遺。

從中國人在海外的消費惡習就會發現:她們不消費卻長時間佔據消費區域,吃自助餐時多拿浪費,離開賓館飯店時帶走非贈品,享受服務後不付小費,貪小便宜卻自以為是……各種惡行,罄竹難書。

中配入籍6改4會讓台灣也有64嗎?在國民黨立委堅持不懈的努力下,中配入籍年限歸零的那一天,遲早也都會到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