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虎屬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全台僅存總數約5、600隻,其中有3、400隻棲身於苗栗縣淺山地區,約莫佔7成。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去年底已上路,苗栗縣政府縣務會議今(29)日再依自治條例內容,制定並通過《苗栗縣協助石虎保育工作獎勵補助辦法》,旨在藉由給予對石虎保育具成效之特定對象獎勵或補助、促使更多人願意保護石虎,促進人類生活、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三贏的局面。
苗栗縣府農業處長陳錦俊透露,將編列180萬經費給石虎保育工作獎勵補助,若預算審議通過,預計從明年元旦開始實施。
該辦法補助獎勵對象,為縣內經合法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村里守望相助隊等非營利性質團體、行政院農委會審認通過之友善環境耕作團體、登錄有案之友善環境耕作者,以及辦理動物捕捉、送養、絕育或收容之合法立案動物保護團體或動物收容場所等等。
社區成立定期巡看、維護棲地的巡守隊,配合苗栗縣政府架設紅外線自動照相機監測、清除野外獸夾陷阱及協助石虎通報處理,每年視情形發給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之獎勵金;實際耕作位於苗縣石虎可能出沒範圍之農地,並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認通過之友善環境耕作團體登錄有案之友善環境耕作者,每公頃每年發給5千元;而苗縣府得視情形,每年補助縣內辦理降低、改善流浪犬貓與石虎野外競爭、衝突的合法立案動物保護團體,及動物收容場所,各10萬元至20萬元。
至於協助石虎保育的司法、警察機關,所屬之犯罪偵查人員、其他依法令對特定事項得行使司法警察職權者,苗縣府均得公開表揚,並回報其服務單位,依相關規定敘獎。
石虎族群數量稀少,且棲地常因開發而被破壞。 圖:取自農委會特生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