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條例生效後,促轉會依聲請重新調查,認其所受有罪判決構成「司法不法」,可依促轉條例地6條第3項第2款規定視為撤銷的案件中,阿里山鄒族、時任吳鳳鄉衛生所長的杜孝生Voyue Tosku及吳鳳鄉公所森林幹事長廖麗川兩人,因「高一生、湯守仁等叛亂及貪污案」牽連,遭判侵占、圖利,分別被判處17年和10年有期徒刑,經促轉會調查,並在今年7月29日委員會通過,公告兩人有罪判決撤銷。由於這是首起具原住民身份者被平反案件,該會今(24)天特別舉行記者會,凸顯政府在威權統治時期透過政治案件控制原鄉。
促轉會表示,該案受難者與原住民族政治領袖受迫害有關,為具有原住民轉型正義的指標性案件,象徵國家對於威權統治時期受難者、家屬及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重視。今天出席記者會者包括:副總統賴清德、促轉會主委楊翠、委員陳雨凡、委員蔡志偉、受難者杜孝生之子杜銘哲和受難者廖麗川之子廖純慶等,並由同案受難者高一生之子高英傑和同案受難者湯守仁之子湯進賢觀禮。
促轉會指出,與高一生等人不同的是,杜孝生和廖麗川的案件,因為罪名不屬於內亂、外患,過去向「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申請賠(補)償從未成功,也無從獲得平反,因而有 「白色恐怖的縫隙」之稱。在促轉會成立後,杜銘哲(杜孝生之子)、廖純義(廖麗川之子)向促轉會提出聲請,重新調查兩人父親的「貪污」案。
聲請人杜銘哲表示,這個案子能夠平復,是全台灣人努力的成果。他說,基於原住民身分所受到的經歷,一方面自己所屬的鄒族長期承受殺害吳鳳的汙名,又再遭遇湯守仁叛亂案、湯英伸案,這個案子發生後,杜孝生(其父)與家人被迫遷徙到大埔,從此失去母體文化的庇護,「在鄒族中完全被消失了」。杜銘哲認為,平反的意義是,終於讓他的父親得以在部落重新被看見。
楊翠則表示,這個案件不只對家屬來說痛苦,更是對整個部落造成長期的撕裂與汙名,因此除了司法不法的平復外,促轉會也於8月22日在阿里山部落舉辦論壇,向部落頭目與耆老說明該案調查的結果與過程,希望讓當事人與家族的汙名可以被洗滌。
賴清德致詞時則強調,「你們受委屈了!」他代表蔡英文總統追悼兩位受難者,也對家屬表示欽佩,並感謝促轉會的努力,不只調閱卷宗,並在部落前面洗刷受難者的汙名。
促轉會強調,該案的重要性可從3個面向說明:一、當事人杜孝生是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規定,視為撤銷刑事有罪判決案件中,首位具原住民身份者。二、與杜孝生、廖麗川露案的湯守仁、高一生等人,因為之前已獲賠(補)償,依促轉條例,他們的有罪判決,已在該條例施行時視為撤銷,但杜、廖二人獲判的是貪污罪名,不符此前補賠償要件所限定的內亂外患等罪,杜氏與廖氏家屬皆曾申請賠(補)償遭拒,當事人罪名仍在,無從獲得平反,因而有「白色恐怖的縫隙」之稱。直到促轉條例通過後,賦予促轉會重新調查的職權,該會依家屬的聲請,重新調查後,認定二人所受追訴、審判「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屬於「司法不法」,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規定撤銷。至此,高一生等刑事有罪判決同案中共9名當事人,罪名終於全部撤銷。
最後,促轉會表示,該案凸顯政府在威權統治時期透過政治案件控制原鄉:有別於過往諸多政治案件,多以個人或組織為當局鎮壓對象,該案之決定書首次指出對貪污的追訴、審判,係威權統治當局對阿里山原鄉政治控制的手段,濫用受拘束的國家權力,以達到政治上打壓異己,以及控制原住民族的目的,戕害阿里山原鄉群體的主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