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因為武漢肺炎防疫遭禁止入境、滯留中國的「小明」議題,「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今7日下午前往監察院陳情。台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會長鍾錦明表示,他們上次到總統府、防疫中心陳情迄今也兩個月了,如果他們返國後還要面臨居家隔離等議題。他們希望能儘快讓小孩回來,能跟他們媽媽在一起;希望監委能幫他們主持公道,拉把手幫忙他們。

「小明」爭議持續延燒,目前政府僅開放2歲以下的「小小明」可以返回台灣,至於其他滯留中國的「小明」,根據自救會會長鍾錦明表示還有2千名左右;此外,也還有1千名陸配也因為防疫之故,遭到拒絕入境。因此,他們也於今天下午到監察院請願。記者會現場也安排幾位小明的爸爸、媽媽說明他們的案例。

王克安的案例是,小孩6歲,是他與陸配生的,他太太與小孩都還台灣身分證,兩人僅有台灣居留權,結果是太太可以回台,但小孩卻不能回來。因為小孩還小,所以太太只好留在蘇州照顧小孩。

為什麼小孩當時沒有報台灣的身分證?王克安說,主要是因為他時還在大陸工作,小孩出生要打預防針、上幼稚園等等,如果沒有辦那邊的入籍,生活費都貴,因為他們就以台胞的身份來收費。像他們的例子很多,反正認為就是台灣人,什麼時候回來想像要入籍是很容易的,都沒有想到還有什麼限制。

王克安說,現在他們已經在台灣定居,他太太、小孩是126日上午搭飛機過去,但傍晚6點政府就宣布禁止返台,之前都沒有任何通知。讓他們毫無心裡預備。

詹小姐來台18年,小孩4年前來台,今年考上理想大學,她自己18年沒有回去探親,想說過年帶小孩回去,結果是小孩就沒辦法回來。她說,她小孩非常熱愛台灣,已經錯過高中畢業典禮,她哽咽的說,懇請政府能夠讓他回來,懇請政府給他一條回家的路。

另外,還有一位林先生,今年26歲,去年1231日與陸配在中國結婚。他老婆想說就要來台灣,就沒在那邊找工作,卻因此一待就7個月。「現在政府已經開放其他國家人民來台就醫,我們依親團聚還是一點進展都沒有」。

林先生說,他要到對岸探視太太,請假、機票、隔離,一趟下來就得10萬元,麻煩蔡總統高抬貴手,尊重一下兩岸人民需要團聚的基本人權。

自救會執行長王娟萍說,小明一直被污名化。這並不是他們選擇了國籍,而依照是必須等8-10年才能取得台灣的身分證,且每年必須在台灣生活183天,估計至少也得讀到高中時才有辦法取得中華民國國民。

王娟萍進一步分析「小明」的樣態。第一種是台灣人在大陸生的,未滿12歲,隨時可以申請台灣身分證,沒有配額限制。但如果小孩滿了12歲,返台就必須申請專案長期居留,連續2年在台灣居住滿183天,可以申請身分證,沒有配額限制。

王娟萍是,另外一種是,陸配拿到身分證了,12歲以下小可以申請在台灣定居,但是每年配額只有60人。要讓小孩來台灣長期探親4年後,才能專案申請長期居留;拿到長期居留還要過2年才能拿到身分證。

王娟萍說,另一種是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拿到身分證20歲以下親生子女來台申請,每年名額只有180名。

王娟萍說,今年211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說小明可以回來,第二天馬上被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否決;就像85日教育部說陸生可以回台上課,陸委會馬上否決一樣。碰到兩岸關係就特別處理。她認為,兩岸是總統蔡英文管的,就是蔡英文不讓小明回來;也請民進黨翻翻看他們長期推動的兩公約及國際兒童公約,並希望監察院能早日對此進行糾正。

他們主張,政府禁止小明和小紅返台明顯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要求政府對家庭的保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對孩子受教權的保護。更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九條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而使兒童與父母分離。

在喊完「孩子要唸書、新婚要團聚、行使監察權、落實兩公約」口號後,10名小明的爸爸媽媽也進入監察院陳情,由輪值監委郭文東接見。

「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指出政府對於小明的差別待遇   圖:林朝億/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