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的「計程車之狼」歐力源計程車之狼歐力源犯下性侵強盜女乘客案,被判刑無期徒刑確定,2017年獲假釋,但由於被評估再犯機率高,因此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不料他昨晚破壞電子腳鐐逃離住處,所幸今(3日)下午警方在高雄岡山、燕巢交界處將他逮捕。

歐力源於2017年報請假釋,監所與檢察官評估認有高再犯風險,讓他在保護管束期間穿戴電子腳鐐,每天晚上10時到隔天早上5時不得外出,條件相對寬鬆。但昨晚9時55分,發現電子腳鐐出現異常訊息,警方獲報後,地檢署觀護人會同員警前往歐力源住家查看,發現電子腳鐐遭破壞。

出監至今僅3年,歐力源竟受不了正常生活,昨晚9時許在花蓮住家內,鋸開塑鋼材質的腳鐐,跑到台北犯下強盜案,他北上犯案再南下逃逸,宛如環島。依目前法律,獲得假釋者,如果在外違反保護管束規定,將撤銷假釋。

依現行規定,他須服完剩下的刑期,且因他被判無期徒刑,回到監獄還要再服25年徒刑才算刑滿。屆時他已78歲,而因他假釋期間再犯強盜罪,78歲之後還得接續執行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