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序入秋,天氣也逐漸轉涼,不少社區傳出流感病毒活動,對此,疾管署近日表示,由於今年公費流感疫苗延至11月15日後開打,因此以往在12月才實施的公費流感抗病毒擴大用藥措施,今年將提前到11月1日實施,民眾只要有類流感症狀,經醫師判斷即可用藥。

疾管署表示,為因應今年流感疫苗延後開打,自11月1日起,有類流感症狀的民眾可至全國4千多家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就醫,只要出現發燒,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經醫師判斷症狀及病史符合條件者,不必接受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提供口服的克流感、易剋冒與吸入型的瑞樂沙。

根據彰化縣衛生局資料,類流感的症狀為發燒、發冷、頭痛、肌肉/關節酸痛、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腹瀉、鼻塞、咳嗽、極度倦怠,經醫師診斷符合公費用藥條件,於48小時內使用抗病毒藥劑效果最佳,可縮短病程、減輕症狀、降低病毒傳染力、併發症與死亡率,可避免病程4-5天後進展為流感重症。

此外,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衛生局呼籲有症狀之民眾應儘早就醫,避免流感併發重症的發生。

疾管署並提醒,民眾切莫輕忽流感嚴重性,前往公共場所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並謹記落實生病不上班/學,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   圖:疾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