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花蓮發生0206大地震,雲門翠堤大樓在幾秒後隨即傾倒,共造成14人死亡,花蓮地院今(8)日判建商劉英麟、建築師游德榮和土木技師陳禎祥3人,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但全案還可上訴。

檢方調查發現,劉英麟經營的北歌建設公司,沒有甲級營建商資格,也沒有興建大樓的相關技能,竟借牌營造,還為了減少成本,在工程偷工減料。

法官認為,陳禎祥在結構分析與設計時,因為沒有注意致大樓耐震不足,而游德榮對於陳禎祥製作的雲翠大樓結構計算書,未發現有明顯錯誤逕自簽結,後由劉英麟在民國80年取得建照,並借牌自行興建。

法官指出,雲翠大樓的鋼筋強度不足,且搭接長度應為238公分,可是現場的施工搭接長度只有100多公分,因為搭接長度不足達2分之1,造成鋼筋強度僅有原本設計強度的3到4成,無法完全發揮。

法官認為,雲翠大樓因為設計和施工上的嚴重缺失,才會在地震發生後不久,原大樓靠商校街的一側柱因受壓力破壞,又因為反側柱呈現張力作用,鋼筋強度明顯不足,致反側柱斷裂,大樓隨之倒塌,造成14人死亡。

針對劉英麟、游德榮和陳禎祥造成14人死亡,卻僅被判刑5年,法官解釋,依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法定刑最重僅5年有期徒刑,已量處最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