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毛寶貝的飼主要注意了!新北市動保處今(24)日表示,已在新北市公園綠地全面進行寵物晶片登記、絕育及狂犬病疫苗主動稽查,對未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處3千到1萬5千元罰鍰,而未依規定施打狂犬病疫苗者,則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及第45條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已在中和四號公園、永和綠寶石寵物公園、板橋浮洲橋寵物公園進行查核寵物登記、絕育及打狂犬病疫苗,共查核23犬隻,其中一位飼主表示剛從南部認養1犬不知有無晶片,經動保處人員掃描後並無晶片,已請飼主儘速為自家毛寶貝完成寵物登記。

動保處說明,寵物植入晶片好處多,除可為毛寶貝建立身分證明,萬一遺失尋回機率也高,可攜帶身分證及毛寶貝,至新北市280家寵物登記站辦理登記,以符合動物保護法規範,若查獲未辦理寵物登記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處3千到1萬5千元罰鍰。

動物保護法自105年增修後,明定自家犬貓完成絕育是飼主責任,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106年度10月修訂後,也將貓咪列入管理,飼主依法有責任替犬貓完成絕育或申報免絕育,絕育寵物有許多好處可以預防犬貓年老後時常見的生殖器官疾病。

動保處表示,飼主應每年主動帶家中犬貓到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家中飼養犬、貓於三至六月齡時應注射第一劑狂犬病疫苗,以後每年定期補強注射,即可免於罹患狂犬病的風險,未依規定施打狂犬病疫苗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及第45條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為減少因飼主任意棄養造成街犬貓族群繁殖來源,動保處將在新北市各公園廣場進行稽查並加強宣導飼主責任,稽查時發現多數犬隻已完成寵物登記及狂犬病疫苗注射,可見這幾年積極宣導已有成效。

另為了提供偏鄉民眾便利,加強偏鄉防疫工作,每年皆安排偏鄉狂犬病疫苗及晶片登記巡迴活動,相關資訊皆可在新北市動保處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