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去年申請調解件數共14萬522件,調解成立比率達80.25%,創歷年新高,大約每5分鐘就有一件調解成立,顯示除了對簿公堂外,調解更是迅速、有效化解紛爭的選項。
據統計,去年全國受理調解件數共14萬522件,調解成立者共11萬2,774件,調解成立率首度突破8成,達80.25%,創歷年新高,而調解成立比率最高的縣市依序是台中市92.0%、彰化縣91.4%及台南市85.17%。
內政部指出,以案件類型區分,去年受理的調解案件中,刑事事件占65.4%,其中以車禍等傷害案件為最大宗,共有8萬3,911件;民事事件占34.6%,以債權、債務糾紛為最大宗,共3萬1,386件。
內政部表示,為積極推動訴訟外紛爭解決的機制,紓解訟源,早在民國44年即將鄉鎮市調解制度予以法制化,由各鄉鎮市區公所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設置調解委員會,免費為民眾調解關於民事及刑事,屬於告訴乃論之糾紛案件,調解成立,經送管轄法院核定後,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可有效減少民眾面對冗長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