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再怎麼氣美國主流媒體不斷「抹黑」他,也不曾叫美國的NCC去對媒體開罰,因為川普深知新聞自由 (Freedom of the Press) 是美國民主政治的基石,美國把新聞自由列為憲法修正案的第一案 (First Amendment),足見全國對新聞自由的重視。
西方國家視政府為必要的罪惡 (necessary evil),即,雖然人民需要政府的規範與保護,但握有權柄的執政者容易墮落腐敗,且傾向逃避人民監督,甚至很可能走向專制獨裁,反過頭來變成人民的加害者,所以政府權限切忌過大,管的越少,越好。
典型在夙昔
基於對人類劣根性的防範,西方很早就發展了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的制度,用來保證國家社會的平衡發展。而更令西方社會自豪的,是他們的第四權,媒體。媒體監督政府執政,發掘社會問題,成為防止官員腐敗、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動力。
媒體記者在閱聽眾的支持下,冒著自己被關、甚至失去性命的危險來報導新聞;獨立的報人也不畏遭到封鎖、禁刊、甚至封社的命運,堅持把真像呈現在民眾面前。
在高舉真像的大旗下,教廷無法再掩蔽神父性侵幼童的事實,美國總統無法再隱瞞選舉舞弊的行為,最後教廷被迫大刀闊斧改革,美國總統不得不道歉下台,這些,在在都成為新聞界,甚至人類社會的最佳典範。
而社群媒體的影響力也不容小覷,在2012由「茉莉花革命」帶頭興起的中東民主浪潮,推翻了鄰近數個國家的獨裁政權,「臉書革命」或 「推特革命」為人所稱頌。
媒體監督政府 誰來監督媒體?
但身為國家的一權之一,媒體就不會腐敗嗎? 答案是,會的。商業媒體為求銷售或點閱率而羶色腥 (Yellow Journalism),或者是為搶速度求快而不查證、甚至是為特殊的政治利益發出假新聞,早已充斥在我們的生活中。
那誰該管? 各方有責,但絕對不是政府,因為政府是該被媒體監督的,不是反過來監督媒體,政府還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該去做。
對媒體的監督,可以透過自律以及他律來進行。自律是由新聞機構內部的自我審稿制度,或由新聞同業之間組成自律委員會,對報導內容做自我節制。他律則是由閱聽眾、或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監督團體,對媒體失衡的報導提出警示。如現在學生發起的拒看中天聯盟或以前在野人士發起的拒看聯合報運動,雖然都帶有特殊的政治角度,但亦可視為他律的一部分。
法律訴訟也是讓媒體不會脫離正軌的手段之一,對媒體不實或失衡的報導,民眾或政府可以提告,雖然司法這條路曠日廢時,不能立即框正當下錯誤,但可警惕媒體在日後報導時還是該遵守新聞守則。
明顯而立即的危險 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政府何時有權箝制媒體報導? 美國唯一容許的標準,是當言論自由會帶來明顯而立即的危險。如媒體刊載如何製造炸彈、鼓吹種族歧視、或鼓勵民眾參加正在發生中的暴動,有釀成人命死傷的疑慮。除此之外,政府不得以任何藉口來懲罰媒體,箝制言論自由。
NCC處分媒體時機與理由可議
NCC已多年未對媒體大動作開罰,但最近狠罰中天,一罰就是一百萬,而且就在行政院長蘇貞昌罵NCC該罰中天,與綠委揚言要撤換NCC主委詹婷怡之後。
這不得不令人懷疑NCC的長官們,是否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官位而倉促對媒體開罰,此外NCC身為獨立機關,卻立即執行行政院長的命令,也引來外界「東廠」之譏。
原本該是獨立機關的NCC,為何喪失了它的獨立性? 因為行政院把主委的產生由委員互推改成了由行政院長任命,於是NCC主委變成了一個「官位」,一個由政府隨時可以任意撤換的官位。
原本獨立的精神與機制消失,你還期盼NCC能「獨立」到哪裡去?
另外NCC開罰的理由也讓人質疑站不住腳,中天新聞因為播報「三子合體 鳳凰展翅」而挨罰,但其他台播報「賴接閣揆 巨龍紅光」卻沒事。同樣是藉用天象來暗喻政治,中天就是違反風序良俗,其他台無罪,豈不雙重標準?
此外中天因報導韓國瑜訪新加坡,駐新代表涉嫌盯場、回報,未盡新聞查證責任挨罰,中天這則報導的確有失公允,但這應該是外交部或是駐星大使要求中天訂正或者是跟中天對簿公堂,NCC代為出頭開罰豈不官官相護? 再說,各台新聞報導或政論節目一面倒,內容不公正的現象比比皆是,也從沒見NCC說過甚麼話,現在突然挑特定對象下重手,也難免質疑淪為政府打手。
更有甚者,NCC還揚言媒體如果不改善,就會要求撤換新聞主管的話來,政府伸入髒手直接干預媒體人事,這是何等的嚴重! NCC還有臉說這事他們以前就幹過,2007年TVBS因為報導周政保亮槍事件而導致總經理李濤被NCC點名下台。巧了,同樣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的NCC,被罰的同樣是親藍媒體,這會不會讓你聯想到些甚麼?
至於中天新聞報導韓國瑜比例過高? 那更是屬於市場機制,覺得煩、不愛聽的觀眾大可隨時轉台,何需NCC代勞警告?
我雖不贊同你的言論,但我誓死捍衛你有說話的權利
任何歡迎政府進行新聞自由管制的媒體,都是墮落的媒體。
這次被NCC開罰的媒體,的確有一些過分的地方,才給了NCC介入的藉口,但NCC也因此妨害了言論自由。正如法國大文豪伏爾泰書中所說的 : 「我雖不贊同你的言論,但我誓死捍衛你有說話的權利」,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雖不同意但彼此尊重容忍,這,才是民主自由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