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3)日發出新聞稿指出,根據全台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日前公布「2018台灣社工工作服務產業勞動權益調查」,發現社工普遍有低薪、強迫回捐、超時工作沒有加班費等問題,讓服務弱勢民眾的社工,反成為勞動權益中弱勢的一群,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的調查報告,糾正衛福部。

據王幼玲、田秋堇的調查報告,衛福部表示全國社工人員目前有60%都在民間組織服務,他們的薪資經過調查後發現,有52%的社工每個月薪資落在新臺幣2萬5,000元至3萬4,999元的區間。但衛福部在104年委託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辦理「社會工作者勞動薪資調查研究」中指出,有21.2%的社工實際領到的薪資低於應領到的薪資。

在社工工會的調查中也發現,社工的勞動權益受到漠視,身處在高壓工作的環境,可是勞動條件不佳,經常加班卻沒有加班費只能補休,但工作做不完就得放棄補休,且也有人薪水未全額給付及被迫回捐等問題,難以吸引專業資深社工投入行業,導致實務經驗無法傳承,有損提供服務的品質。

糾正文中提到三個改善要點,第一,社工代表或工會缺乏參與及勞、資、政相互溝通機會,補助及委託經費各項科目資訊未能公開透明,對於申訴案件無法獲得積極迅速回應,衛福部允應正視勞動權益意識提升、勞資關係改變的趨勢,盡快謀擬改善對策。

第二,對於地方政府委託社福團體辦理法定社會服務的經費,由於長期未編列加班費、交通費、產假、休假、訓練、督導等人事及行政經營成本,罔顧社工勞動權益,造成惡行循環,衛福部應透過政策工具,協助地方政府確實改善。

第三,由於「社福兒少」需要投入高度人力,但目前卻以服務個案數計算委託經費,不符成本,導致工作人員招募困難,安置機構無以為繼,國家承擔照顧弱勢兒少工作,責無旁貸,卻因為要節省成本,轉嫁責任給委外補助團體,衛福部應立即檢討改進。

王幼玲、田秋堇也表示,衛福部透過書面考核、實地抽查及帳目稽查等方式,考核接受社會福利補助的地方政府及社福機構,而104年度至106年度間考核結果不佳者,共停止補助27家,核有溢領款項繳回74件,逾450萬元,這一點衛福部應將資訊公開透明,如: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之社福團體名單、補助之人事費用明細、核銷清冊等,以消除第一線從業人員因接收資訊不對等而產生對政策規定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