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案4名在押被告羈押期將至,台北地院昨(21)日裁定前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以2000萬元交保。對此,北院認為李文宗其串供、滅證可能性降低,依其職務內容,對證人的影響力也顯然較為有限。

台北地院昨日裁定柯文哲和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自下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至於李文宗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部分則是各以2000萬元、1億80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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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李文宗獲交保,不過在審理期間,李文宗皆否認犯行,強調自己在北市府和北捷董事長任內,完全沒參與京華城。同時強調,擔任市長辦公室期間也只是負責接待客人。至於檢方認定期涉案的證據,李文宗喊冤,表示是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傳給他簡訊,但他當時僅是基於禮貌而回應,不能就此認定他有涉案。

至於政治獻金假帳等涉及公益侵占、背信部分,李文宗表示,當初木可公關設立僅是基於商業考量,而他僅受柯文哲諮詢,未參與細節。對於聘用競總辦公室人員部分,李文宗也說是基於工作人員的健保及退休金考量。眾望基金會的成立則為以公益活動凸顯民眾黨及柯文哲,沒有犯罪意圖。

台北地院認為,李文宗所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相關證人已詰問完畢,就重罪部分事證已獲得將當程度之保全,串供、滅證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所有下降。且依其職務內容,對於證人可能產生之影響力顯然較為有限,因此裁定2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需接受電子腳鐐、個案手機等科技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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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