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在今 (12) 天進行「第二次變更內容對照」專案小組第三次審查會議,通過「台東縣成功鎮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對此,地球公民及多個環保團體遺憾表示,「滿地富」個案凸顯了環評法、海岸法及觀光政策環評、興辦事業計畫審查流程等諸多制度面的問題,並指出台東沿海開發案將會對海洋環境造成衝擊。

地球公民指出,今天的環評會議根本沒有就「開發案對於環境的衝擊」做出實質討論,僅就本案先前的用地變更瑕疵,進行「變更內容對照表」的審查。

地球公民進一步說明,環評法第16-1條還有制度漏洞,這條制度規定開發單位取得開發許可後如果3年內沒有動工,就必須提出還差分析與對次報告,然而從滿地富做完水保工程後算起,至今已經超過13年沒有動工了,如今取得開發許可權,期間的生態、環境變化已經今非昔比,卻無法可管

地球公民還表示,透過內政部營建署的「海岸地區管理資訊網」圖層套疊可發現,開發基地位於即將公告的「重要海岸景觀區」特定區位。開發基地離海只有芝田路一路之隔,颱風時海浪甚至會打上芝田路,如此緊鄰海岸、開發面積高達10.49公頃面積的開發案,竟因在民國91年取得環評通過後,如同取得尚方寶劍,對於後續法令的修訂和環境評估,都可以閃身而過。

而東海岸開發案最常面臨的原住民部落知情同意權,但在開發單位口口聲聲說,蓋遊樂區是為提升在地原住民的生活條件,同時卻又靈巧地將開發基地的公、私有地全面價購為百分之百私有地,造成本案不適用原基法第21條「公有土地」的限制,不須諮商並取得原住民部落同意或參與。

另外,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指出,台東沿海是珊瑚礁熱點,近年甚至發現稀有的福爾摩沙偽絲珊瑚,一旦動工會造成表土流失,覆蓋珊瑚而致其死亡;開發後的大量汙水、廢物處理及遊客衝擊,更是令人憂心。檢視東部沿海開發案,位於台東的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也是因為環評法制度未修正,海岸法配套尚未落實等問題,讓老舊開發案無法與時俱進,設立退場機制或提出環境現況分析及因應對策。更何況,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還涉及三個部落的傳統領域及諮商同意權,更顯複雜。

地球公民基金會在最後呼籲,環評法應盡速修法,修訂環差審查標準及老舊環評個案的退場機制。海岸開發案應由海審會針對開發區位做先期把關,位於特定區位尚未公告的開發案應全部暫緩動工。最重要的是,行政院作為統籌各部會的上級機關,在現行法令尚未全數修訂到位前,應設立專案小組積極處理東海岸開發案的沉痾,不要再互踢皮球,移文推諉。

地球公民基金會在最後呼籲,環評法應盡速修法,修訂環差審查標準及老舊環評個案的退場機制。海岸開發案應由海審會針對開發區位做先期把關,位於特定區位尚未公告的開發案應全部暫緩動工。最重要的是,行政院作為統籌各部會的上級機關,在現行法令尚未全數修訂到位前,應設立專案小組積極處理東海岸開發案的沉痾,不要再互踢皮球,移文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