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高等教育品質,積極因應國內少子化的趨勢,行政院會今(23)天通過教育部所提出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行政院長賴清德對此裁示,該條例通過後,對於辦學績效不佳的私立大專校院,將加強監督管控機制,避免學校財團法人藉由轉型或退場,將原有校產挪用或變賣,圖利少數私人或團體,以確保其公共性。此外,並鼓勵私校得透過轉型、改制、設立其他教育階段學校或調整現行營運模式,朝多元面向發展。

教育部表示,由於大專校院生源將逐年減少,學校財務勢必受到影響,可能產生學生併班上課、教師授課時數減少等影響相關權益甚鉅。

教育部指出,該條例完成立法後,將強化監督辦學績效不佳的學校,例如列為專案輔導學校、設校基金及不動產交付信託、公告財務資訊、加派公益董事及監察人等。另外,為了活化及再利用現有學校資源,鼓勵私立大專校院透過改制、設立其他教育階段學校、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等,配合學校特色之條件,調整經營模式,朝多元面向發展。

為避免學校法人藉由轉型或退場,將原有校產挪用或變賣,圖利少數私人或團體,該條例也訂定較現行私立學校法更嚴謹的規範,賦予改辦後主管機關要求改辦後法人信託財產的法源依據,強化原有校產的監督機制。另學校法人解散清算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不適用私立學校法第74條規定,避免學校法人挪用或變賣原有校產,以確保其維持公共性。

教育部表示,為即時協助保障學生就學權益,藉由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的設置,基金將補助學生就學、轉學或教學相關費用,並非補助學校法人;另外,得以融資方式,解決學校無法立即籌措資金之困境,並妥處教職員工轉職及離退等相關事項,期能導引私校更穩健發展,以維護學生及教職員工權益。

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政府編列了50億的轉型退場基金,條例中也明確規定退場基金補助、融資的範圍,補助主要是用於安置學生,例如學校退場後,學生轉到其他學校所需的交通費、住宿費等;如果學生選擇在原校就讀到畢業,由於多數老師已被資遣,則需安排其他學校的教師授課,給予鐘點費、住宿費補助。

此外,退場基金也以融資方式暫時協助學校支付教職員退休或資遣所需費用。姚立德說,「如果學校希望趕快退場,老師的退休金、資遣費,他可能一下子沒辦法去處分土地來支付,這部份,我們就用資金融資給這個學校,處理完老師的資遣跟退休費用後,這個學校的法人再處理土地或地上物,所得金錢再還給基金。」

姚立德被詢及未來是否會有許多私校將退場,他坦言「不少」。但由於立院尚未通過修法,因此,無法先公開預警可能遭退場的私校,但以目前大專院校入學新生約25萬人計算,預計到了2028學年度,新生將較2016學年度少10萬人,減幅約4成。教育部下個月將首度公告各大專院校的註冊率及辦學重要資訊,提前預警,做為家長為孩子選擇就讀學校的指標。

賴清德最後則指示,該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教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說明及溝通,爭取支持,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另外,少子化不僅衝擊私立大專校院,對於公立大專校院也造成同樣衝擊,請教育部嚴肅面對此問題,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補充,公立大學部份,若檢視有其必要,合併或減招方式也在討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