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2月18日公布後爭議超過百天,「原轉小教室」也在凱道駐紮97天,今 (30) 日原民會副主委伊萬.納威與土管處副處長謝亞杰突然現身凱道現場,與凱道族人對話。

謝亞杰會後接受《新頭殼》訪問坦承,針對「100%私有地開發案」因為劃設辦法而排除於「踐行諮商同意權」的適法範圍,雖屬「少數個案」,但的確產生公告前能經由「個案認定」處理、公告後反而「通案拘束」不能處理的困境。

謝亞杰坦承「100%私有地開發案沒辦法透過劃設辦法處理」,2月18日劃設辦法公告以前,傳統領域雖未劃設公告,實務上原民會也會藉由「圖層套疊」對照「開發範圍」與「傳統領域調查圖資範圍」的「個案認定」來踐行知情同意權,也與「行政法院」交涉確認,原民會對個別開發案認定需不需要踐行「知情同意權」相當於行政法「確認處分」,對於「處分當事人」具有「片面拘束力」,法院會尊重原民會判斷。

謝亞杰舉例指出,過去有族人在林務局國有林班地做「殯葬行為」,林務局認為「竊佔國有地」就起訴,但原民會利用「圖層套疊」在法院上呈現該處屬傳統領域範圍也獲採納,因此產生「阻卻違法」的效果。

然而,劃設辦法公告以後,謝亞杰指出,未來劃設辦法是有「通案拘束力」,既然已經限定在「公有土地」,因此反而無法處理「100%私有土地」的開發案,雖然他強調這是開發案當中的「極少數」。他也透露,原民會有掌握「100%私有地的開發案」,除了「杉原灣黃金海度假村」外,還有一個是觀光局核准的休閒旅館開發案,但他拒絕透露是位於哪個部落及開發案名稱。

謝亞杰僅強調,劃設辦法公布以後,未來「向山BOT案」、「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都要經過原住民知情同意權,因為劃設辦法而不能踐行諮商同意權的是「極少數的個案」。至於不能踐行原基法的100%私有地開發個案,未來將透過環評、水保機制去把關;甚至強調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是環保人士出身,環保制度也在陸續改善中,他強調其他制度不會漏接,不會不能補足這個缺口。

稍早原民會官員來到現場後,雙方針對「排除私有地」的法律解釋及私有地面積起爭執;針對公、私有地面積部分,謝亞杰表示,180萬公頃是依據原民會2002年到2006年調查的「傳領調查結果」,對行政機關沒有拘束力;並且與行政機關進行「圖層套疊」後,顯示180萬公頃中只有20%是私有土地。

謝亞杰也強調,原民會2月18日記者會公布的是可以從0公頃「至少」可以劃設到80萬公頃,並沒有說過「其餘100萬公頃是私人土地」。暨南大學原鄉發展專班助理教授莎瓏.伊斯哈罕布德則爭論,她在記者會現場,當時原民會沒有說「至少」;原民會則強調事後新聞稿中有說。

謝亞杰也指出,原民會因為被提醒「授權是否明確」問題,未來會用更高法律位階來處理完整土地權利回復問題,「劃設辦法」其實是分階段處理,立法院也已經在處理,因此不會退回;也表示「私有地當然會在土海法中做討論。」。莎瓏.伊斯哈罕布德則擔憂,過去十年「土海法」三度闖關失敗,「土海法」如果十年後才立法,在立法空窗期間,私有土地可能就被開發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