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14日舉行院會,針對12日發表的南海仲裁案結果,行政院長林全也做出裁示,認為仲裁形成過程以及判斷文發布,有「3個不恰當」,包括仲裁庭以「中國台灣」稱呼我國、將太平島認定為「岩礁」,以及審理過程中未邀請台灣參與仲裁程序等。林全也在院會中提出「4個主張」,希望能與相關各方展開多邊對話,建立合作機制。

針對南海仲裁案結果,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14日上午於院會會後記者會中,轉述院長林全於院會中所做的裁示。

林全指出,在仲裁形成過程和判斷文發布,有「3個不恰當」,包括以「中國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不當稱呼我國,貶抑我國作為主權國家之地位;以及仲裁庭擴權,將非仲裁標的之太平島法律地位認定為「岩礁」,嚴重損及我方權利;最後,審理過程中,沒有邀請台灣參與仲裁程序,也沒有徵詢我方意見。

林全也針對仲裁結果提出「4個主張」,第一,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政府會繼續固守南海諸島、捍衛主權,對任何可能損及我國利益的情勢毫不退讓。

第二,行政院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式來處理南海爭端,願意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和平,保護南海資源。

第三,台灣是任何南海多邊和平爭端解決機制不可或缺的一員,應被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

第四,我國希望能迅速與相關各方展開多邊對話,就南海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打擊海上犯罪、人道援助以及災害救援等非傳統安全議題,建立協調及合作機制。

至於林全是否會登上太平島視察並捍衛主權,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不排除任何可能性」,但目前沒有相關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