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討回北市興建捷運新莊蘆洲線代墊的99.8億元,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年底委請律師提起行政訴訟,向交通部討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5日判北市敗訴,全案仍可上訴。對此結果,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受訪表示尊重,柯文哲則回應,會再回去看如何處理,目前細節他並不清楚。

捷運新蘆線在3年前全線通車,總經費共1676.9億,其中,中央負擔1233.02億,而當中又有約209.23億元屬於可自償經費,按路線長度比例由當時的台灣省政府和台北市政府分擔,省政府應付99.8億元,台北縣政府則應付49.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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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柯文哲認為,精省後,原本應由台灣省政府負擔的經費,該由交通部概括承受,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判決市府敗訴,仍可上訴。

對此,王穆衡15日指出,省府時代就已經協定,非自償性由中央補貼,而自償性部分則由營業或開發的收入分攤,目前票券收入、土地開發收益都屬於台北市政府,省府並未獲得任何收益,因此,交通部也不需承接省府原來要分擔的自償性經費。

王穆衡強調,交通部符合原來行政院的計畫,法院認同交通部的見解,判交通部勝訴,交通部尊重判決結果。對此,柯文哲則說,會再回去看如何處理,目前細節他並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