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鄭麗君3日提出《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她說,新國會、新民意已經誕生,該是讓公投法補正,走完最後一哩路的時候了。這次修法內容,包括降低公民投票年齡至18歲、降低提案及連署門檻、廢除投票權人1/2的公投案通過門檻、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以及廢除公審會等。

鄭麗君表示,此次所提的《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是以「打破鳥籠,還權於民」為主旨,首先,分別調降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及連署門檻,至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1/100001/100,並取消全國投票權人總數1/2的公投案通過門檻,改為有效票之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即為通過。

鄭麗君表示,修法同時還下修行使公民投票年齡至18歲,以促進青年世代的公眾參與。其次,現行提案及連署均採傳統紙本方式,耗費鉅大人力、物力與財力,造成人民及社會團體過重且不合理的負擔,因此該修正草案,也要求政府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便於人民推動公民投票。

鄭麗君表示,有鑑於依現行法所設置的「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屢屢不當干涉人民直接民權的行使,破壞公投的整體機能,因此,這次修法也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讓公民投票相關事項之認定,回歸中央選舉委員會處理。至於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項,除該法已有規定例如公民投票權人資格、公投案通過條件等外,包括提案及連署門檻、程序、投票程序、具附文件等,尊重地方自治,由地方政府以自治條例定之。

鄭麗君強調,立法院在2003年通過《公民投票法》,卻變成阻擋公投的「鳥籠公投法」,10多年來,台灣社會不斷要求打破鳥籠,還權於民,本身也長期投入包括2009年人民作主運動在內的公投法補正運動。上一屆第七會期,在民進黨以及台聯委員的堅持奮戰下,終於完成公投法修法初審,送出內政委員會,結果卻因國民黨拒絕協商而功虧一簣,無法完成三讀。

她說,如今新國會、新民意已經誕生,始終杯葛公投法的政黨,已經被新民意所揚棄,該是讓公投法補正,走完最後一哩路的時候了。她將即刻展開連署,期盼在最快的時間內,完成公投法補正,還權於民。

現行公投法規定,全國性公投提案需經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5/1000( 約為9萬人),而提案經審查通過後之第二階段的連署門檻則為選舉人總數的5/100(約為90萬人)。之前,消基會曾針對帶骨美牛進口提出公投案,但卻無法通過第二階段連署門檻。一般認為除非是主要政黨推動連署,否則其他民間社團提案,很難過得了第二階段連署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