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6日下午與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代表開震災重建協調會議,初估重建經費為50多億至60億元,政府災害準備金足以支應,不需要另外訂定特別條例增加預算。對於法律較不完備的補助項目,則比照921地震處理標準。

此外,由於台南市災損尚未評估完成,行政院長張善政特別指示,台南市重建工程急迫,再呈報相關經費以前,中央先撥5億元應急。

行政院政務委員蕭家淇下午出面說明會議結果,他指出,台南市及高雄市會中報告災損情況,扣除中央原先初估經費,高雄市還需要中央補助約4億元,台南市所需經費有待評估,但大約需要20、30億元。比起行政院原先評估28億,預計整個重建經費最終會支出50至60億。

蕭家淇說,復原工作需兼顧時效性,盤點行政院與地方災害準備金後,發現經費足夠,不需要另外編列特別預算;至於法律方面,他指出,目前法規都足夠運用,對於法律較不完備的補助項目,則依照921地震標準執行。

他解釋,當時921地震與莫拉克風災的重建經費高達上千億,各級政府預算都不夠支應,為編列特別預算,才需要制定特別條例。

有關受災戶的土地稅、房屋稅等稅務問題,蕭家淇指出,金額總加起來約幾百萬元,數字不大,會中決定用賑災基金會經費支應;至於房屋貸款人已歿或房屋滅失等情況,金管會將與銀行協調,是否由銀行承接,若金額不足,也可由賑災基金會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