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運公司和北捷工會於2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佈雙方完成團體協約的續約,這也是雙方2002年修訂團體協約後,13年後再次修訂並簽約,其中最重要的便是新增第3條「禁止非工會勞工搭便車」條款,鼓勵勞工加入工會,促進勞動團結。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席時指出,把勞工當作公司的夥伴,而不是對立關係,那麼勞資關係會更和諧、效率會更高,他會在做得到的範圍內,給勞工最大的支持。

北捷公司指出,北捷自從2002年和工會修訂團體協約後,已經長達13年未再修訂,經過柯文哲2月和企業工會領袖勞動對話座談會中,指示市府內各單位應於半年內完成團體協約之協商,而北捷在不到5個月的時間便率先完成修訂內容協商,並在7月底依團體協約法函報市府核可。

北捷董事長賀陳旦致詞時指出,這次的協約對北捷公司來說,特別有意義,他先感謝勞動局提供相當好的協約範本,將各方面的衝突能在這範本中給予系統性處理,有助於雙方協商;另一個重要的協助來自於柯文哲,他說,柯一方面要求公司企業化,另一方面也支持北捷員工調薪案,使得勞資雙方都感到氣氛融洽。

柯文哲致詞時說,北捷公司有5900多名的員工,在北市府的單位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也是表現最好的單位之一。柯文哲說,他當時曾答應,在北市府可控制的董事中,每5席會有1席給勞工董事,所以北捷下次改選會增加1席給勞工。他說,把勞工當作公司的夥伴,而不是對立關係,會使勞資關係更和諧、效率會更高,他會在做得到的範圍內給勞工最大支持,也希望北捷在好的基礎上能繼續前進。

勞動局長賴香伶說,勞動局本著協助勞資雙方能夠在平等、互惠的地位上,讓雙方以夥伴的精神創造事業前景,而團體協約的精神就是讓勞資關係和互動,是穩定且有程序的進行,她也樂見北市有更多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賴接著說,勞動局已有11份團體協約簽署完成,累計北市共有67家企業和工會有團體協約,大部份是金融、交通及其他大型企業,顯見大型企業可以讓團體協約取代法律強制性,除了互惠也優於法律;加上北捷公司董事長賀陳旦向柯文哲提出基層調薪10%、主管加薪4%,這種倒過來的分配是最難能可貴的精神,勞動局希望這精神能夠吹向民間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