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今年4月中旬、造成304人死亡及失蹤的韓國客運渡輪「世越號」(Sewol)沈船事故,韓國光州地方法院11日宣判,現年69歲的「世越號」船長李準錫以遺棄致死罪等罪名,判處36年有期徒刑。

根據日本共同通信社11日光州報導,「世越號」船長李俊錫於事故發生時,沒有救助乘客,反而自行逃脫,被韓國地檢以殺人罪嫌求處死刑。但光州地院則認為殺人罪的構成要件不該當,而改以遺棄致死罪等罪名判處36年有期徒刑。

另外,現年54歲的輪機長朴某,原先也因捨棄負傷的機組同僚自行脫逃,而被以殺人罪嫌起訴,光州地方法院同樣改以遺棄致死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0年;其他的機組員13名,均以遺棄致死罪等罪名判處5~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案裁判長林正燁於判決理由書中認為被告主張可採信,被告在對乘客發出「在船內等待機組人員指示」的命令之後,也對機組員下達了棄船逃生命令。

根據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報導,檢察官要求判李俊錫死刑,指他怠忽職守,為事故找借口以及說謊。

船長以及很多船員,都在事故當日救生船抵達後最先離開的人員之中。許多生還者事後作證稱,在沈船時,他們被船員要求留在船上。上個月,在審訊結束時,李俊錫說自己罪有應得,但否認他曾試圖犧牲乘客生命。

公眾的強烈抗議也引來了另一種聲音,懷疑船員是否會得到公平的審訊。韓國在過去15年僅有一次執行死刑的案例,不過被判死刑尚待執行的有幾十人。另外3名船組人員被控謀殺,面臨終身監禁。其餘船員則被控各項違反海事法罪名,被檢方求處15至3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宣判前幾個小時,韓國政府宣佈搜救「世越號」沉船事故失蹤者的工作結束。

根據韓聯社報導,韓國國務總理鄭烘原於11日上午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長官會議並宣佈政府停止搜救的決定。此時是事故發生第209日。

韓國海洋水產部長官李柱榮表示,目前發現失蹤人員的可能性極小,且搜救人員反映現場有隱憂,政府認為潛水員的搜救工作已達極限。他還指,失蹤者家屬也要求政府停止搜救工作。

「世越號」客輪於今年4月16日發生沉船事件,導致超過300人遇難,142人受傷,是韓國最大的航海事故。死者多為正在出遊的學生。船上有476名乘客,僅172人從事故中生還。

「世越號」事故引來了一系列針對安全標凖以及政府處理救援行動的批評。韓國海岸護衛隊被指救援行動不夠迅速和積極,護衛隊還因此而解散,由一個新的機構取代。

事故被指是由非法改造,載貨過多以及駕駛的船員經驗不足等多種原因綜合造成。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