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學生洪崇晏今(5)日出現在「捍衛民主,還我喇叭」的行動後,在館前路與漢口街遭到數名便衣警察上銬帶往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偵訊。網路上也出現了洪崇晏遭逮捕時的片段影片,影片中可以看到洪崇晏在手機被警方沒收時高喊「你依什麼法令搶我手機?」保安大隊現場也出現10幾名群眾拿著標語牌支援洪崇晏,並要求警方放人。

洪崇晏在下午遭到台北市刑警大隊便衣刑警逮捕一事,立即引起大眾熱烈討論,對於警方逮捕洪崇晏過程如警方究竟有沒有出示身分及拘票、為何不帶往市刑大,反而帶到保安大隊偵訊等過程感到疑惑。一名員警私下透露表示,由於保安大隊有數百名警力,警方應該是考慮到警力布署的因素,擔心帶到市刑大引起民眾聚集陳情抗議後,警力無法及時到場支援,因此才會借用保安大隊的場地進行偵訊。

台北市警察局今日下午也召開記者會表示,因洪崇晏在411當晚涉嫌率領群眾包圍台北市中正一分局,以及占據忠孝東路和林森南路口等案,涉及妨害公務、恐嚇、公共危險、聚眾施暴等罪。警方在4月17日和24日皆傳喚洪崇晏,但洪並未到案說明,才會在中午持台北地檢署5月2日核發的拘票逮捕洪崇晏。

下午,保安大隊門口現場也聚集了一群民眾,手持「警方違法,立即放人」、「還我八六」的標示牌,質疑警方逮捕洪崇晏過程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應該要立即放人,聲援民眾並表示,會持續待到洪崇晏出來為止,隨後在保安大隊附近等待洪崇晏。

保安大隊為了避免現場群眾衝進去,也立即關上大門,並且布署數10名警力在門口戒備。

由於事發突然,許多民眾路過時都會停下腳步注意現場情況,保安大隊附近的大樓也可以隨時看到有居民透過窗戶觀看現場情形。

太陽花學運學生指揮林飛帆和陳為廷也在臉書上發文聲援洪崇晏。林飛帆表示,馬政府認為能夠透過激化群眾,以達到收攏中間溫和的群眾,催喚出要求社會穩定的民意,再以穩定社會的名義打壓、箝制各種抗爭。「這種標準公式,只有在行動者自投羅網,被激到才會成功!」

接著,林飛帆指出,有民眾在網路號召要去保大聲援八六(洪崇晏),「我們也要清楚,面對政府系統性的鎮壓、騷擾、激化,我們的回應也不能僅是採取個別的散兵式行動,必須是以集體、有組織的行動來作回應。他們越亂,我們就要越穩!」

陳為廷則表示,一如318之後各案的作法,他們都一貫拒絕到警局應訊,要求檢察官直接發傳票,並願意直接到地檢署向檢察官說明。而這理由,上次主動到地檢署到案說明時,已經講得很清楚:警方在這些案件中並非中立,而是事件「當事人」,要「當事人」來訊問「當事人」,本身就不合理。就過往經驗,警方也的確會在作筆錄時,惡意地以誘導式提問入人於罪。因此,學生就算被逮捕、在警局應訊,也往往全程依法保持緘默。事實上,整場行動,警方都全程蒐證。證據中,該負的法律責任,他們絕不逃避。但他們拒絕惡意誘答。

陳為廷表示,洪崇晏的律師也兩度向警方清楚表達這個意思,要求直接送地檢署,但警方還是硬要拘提,完全莫名其妙。他並認為警方這樣子強行拘提根本毫無必要。陳為廷說,中正一今天卻挑在這時機下手,唯一的意義就是,「惡整」。這是一場清楚、惡意、中二(指幼稚)的司法報復,方仰寧絕對必須付出代價。

影片即為網友所拍攝洪崇晏遭逮捕時的部分片段,影片中可以看到洪崇晏在手機被警方沒收時高喊「你依什麼法令搶我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