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內閣會議25日決定與美國簽署《強化雙邊預防及打擊重大犯罪協定》(PCSC)及實施法案,將相互即時提供關於犯罪者的指紋資料庫情報。目標在現今國會取得同意、通過法案,並在數年後開始落實運用。

根據日本共同通信社25日報導,基於《強化雙邊預防及打擊重大犯罪協定》(Agreement on Preventing and Combating Serious Crime,PCSC),美日雙方將在可能是恐怖分子等涉嫌重大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的旅客遭居留的時候,或是身為外國人的犯罪嫌疑者遭逮捕而無法特定其身分的時候,相互提供指紋資訊。

這將比向來透過國際刑警組織(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ICPO)的協助,更能快速取得關於犯罪嫌疑人的相關資訊。

至於落實該協定的實施法案,則是從個人資料保護的觀點,將加入防止濫用設置在日本警察廳的資訊系統的機制。

根據中央社2014年1月11日的報導,台灣則是在2011年12月10日簽署《台美強化雙邊預防及打擊重大犯罪協定》,並於今年1月10日在美國重大要犯外逃查緝工作上首次合作成功。但網路上也只能查到政府將簽署《台美強化雙邊預防及打擊重大犯罪協定》一事作為政績公布,因此可見協定名稱和簽定時間。

至於《台美強化雙邊預防及打擊重大犯罪協定》的實質條文內容,經新頭殼記者於今(25)日上午查詢網路,均未見我國政府公開在官方網路上;且在法務部所屬「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條約協定」中,也未能搜尋到相關資訊。

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款,《台美強化雙邊預防及打擊重大犯罪協定》屬於「條約、對外關係文書」,且無同法第18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的情形,「應主動公開」,以利國人了解協定的具體內容,如:是否如美日之間的PCSC協定雙方相互交換指紋資訊?如有,交換的範圍有多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