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1名女子因駕車配戴科技眼鏡Google Glass遭警察攔下,被控分心駕駛與超速,成為駕車配戴Google Glass遭開單的全球首例。對於這2項指控,該名女子在法庭上拒絕認罪,該案下月將再審。

據美聯社報導,美國加州一名從事軟體開發工作的女子阿巴迪(Cecilia Abadie),10月在美國聖地牙哥公路駕駛時遭公路巡警攔下,因為阿巴迪當時正戴著Google glass,因此被控分心駕駛與超速駕駛。但報導也指出,分心駕駛通常用來針對在汽車前座使用電視螢幕者。

對於巡警的2項指控,阿巴迪在聖地牙哥交通法庭(San Diego traffic court)上則拒絕認罪。據法新社報導,日前44歲的阿巴迪和她的律師康賽德(William Concidine)一同出庭,康賽德表示,阿巴迪駕駛時,Google Glass並未處於操作中的狀態;阿巴迪則稱「只是單純戴上未開啟的Google Glass,並沒有違法」。

美聯社報導指出,阿巴迪的案例觸及的幾項議題,包含分心駕駛,以及未來可穿戴科技將成為主流,屆時法律將趕不上科技發展速度等問題。

根據芝加哥《太陽報》報導,美國芝加哥立法者已正著手於立法禁止駕車時使用Google Glass。州參議員席維斯坦(Ira Silverstein)表示,「民眾對道路的注意力不應被干擾」,而配戴Google Glass將使人們駕駛時分心。

Google Glass目前還未正式上市,但阿巴迪獲選為萬名試用者中的其中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