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律師今(5)日指出,經濟部日前提出的「服貿協議特定承諾表」與「主計處行業標準分類」的開放行業對照表,內容有所不符,前者白紙黑字顯示,台灣向中國開放的其中1項是經銷業,後者卻把經銷業的內容,錯寫成沒開放的經紀商服務業。賴中強質疑,這到底是誤載烏龍,或是受到壓力才將沒開放的經紀商服務也追加列入?為了釐清原意,賴中強說,重啟談判在所難免。

經濟部11月18日向立法院提出「服貿協議特定承諾表」與「主計處行業標準分類」的開放行業對照表,卻被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發現兩者有不一致之處;從特定承諾表可以看出,台灣對中國開放了「經銷業」,也就是「非金融性無形資產」,但主計處的開放行業對照表,卻把經銷業當成是「商品經紀業」來解釋,而商品經紀業分明是屬於台灣沒有對中國開放的「經紀商服務」。

對此,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趕在今天上午第12場服貿協議公聽會前公開說明,執行秘書嚴婉玲則於公聽會上再次陳述這個問題,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更呼籲陸委會和經濟部出面回應。

賴中強指出,根據服貿協議特定承諾表,台灣對中國承諾開放的應是編號4D的經銷業,對應到聯合國中央產品分類標準,就是編號CPC8929的「其他非金融性無形資產租賃業」,定義應是排除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的無形資產授權;但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開放行業對照表,卻將4D經銷業的內容,連結到沒有開放的、4A經紀商服務業的內涵,根據聯合國中央產品分類標準,就是CPC621佣金代理服務。

賴中強表示,就連今天的公聽會上經濟部所發的資料都寫錯,把應開放的4D經銷業和沒開放的4A經紀商服務業的內容弄反,他批政府就是閉門造車、黑箱作業,沒有多方諮詢意見才導致這般嚴重錯誤。賴中強更質疑,當初的談判究竟原意為何?這個事件是誤載烏龍,或是受到壓力才將沒開放的4A經紀商服務也追加列入?他認為,為了更正這個錯誤,重啟談判在所難免,也呼籲政府要公開與中國歷次談判的紀錄、往來文件,釐清真相。

賴中強也說,之所以能發現這點,是因為經濟部11月18日終於向立法院提出開放行業對照表,但為了確認其他開放項目有沒有類似錯誤,在那之前由國民黨立委舉辦、「囫圇吞棗」的8場服貿協議公聽會,應該重開,且行政院應針對真正有開放的4D經銷業(非金融性無形資產租賃業),提出衝擊評估報告,也該公布經濟部的公司行號對照表,老百姓方能了解自己所經營的行業,有沒有被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