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的報導引發乳品風暴,衛福部食藥署及農委會今(25)日公布的複驗結果都未檢出動物用禁藥。不過,針對若商周檢驗方法有誤是否可依法開罰,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則說,恐怕無法可罰。
商周報導指稱市售9款乳品皆驗出可疑代謝物,懷疑是乳品內含有動物用禁藥,除了味全木瓜牛乳已在11月4日停產,最後一批產品也在11月15日到期外,其他8款產品經複驗後,都沒有檢出抗生素、抗憂鬱藥物、避孕藥及其他動物用藥殘留物。
商周在23日已將檢驗報告遞交給食藥署,原本食藥署希望能依照商周的方法再驗一遍乳品,但姜郁美晚間指出,經過研議,決定暫時不再進行抽驗,先待商周於27日下午5點前將資料補齊,再比較雙方檢驗方法對於實驗結果的差異。
針對外界認為食藥署以大動作對付商周,姜郁美表示,食藥署僅針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的規定,要求商周補齊檢驗報告內容,若未在期限內補齊,才會依行政執行法開罰5千至30萬元。
至於若事後證明商周檢驗方法有瑕疪,食藥署是否可開罰?姜郁美則說,依照目前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規定,只要求檢驗單位需公開實驗室名稱、檢驗方法、結果判讀依據等資料,對於檢驗方法則無罰鍰,因此無法可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