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過渡政府臨時總統曼蘇爾(Adli Mansur)批准一項限制埃及抗議活動的新法律。新法規定,未經政府核准,不得舉行10人以上的抗議活動。外媒經觀察指出,該法案的簽署是埃及言論自由的倒退。

據德國之聲報導,熟悉此項法律的人權活動者批評,該法律將對民眾自發組織進行抗議示威,產生極大的障礙。

據美國之音報導,曼蘇爾簽署的這項法律對抗議活動進行新的限制,該法律要求示威活動組織者必須在至少3天前至相關部門登記,並獲埃及政府批准後,才得以舉行抗議;同時,該法律還允許埃及警方使用鎮暴水車、催淚瓦斯等武力驅散違法抗議者。

此外,新法律規定,在抗議中使用暴力者,將被處7年以上監禁;在宗教場所或附近場合抗議者,將處1年監禁。

報導指出,埃及活動人士與人權組織多年來為阻止這項法律通過,而不斷努力。評論人士指出,新通過的法律比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Hosni Mubarak)在位時的相關規定還要嚴苛。

埃及政府官員則表示,新法規定對於維護穩定,以及保護抗議者權利而言是必要的。

對此,抗議活動人士指出,新法將對和平抗議活動進行危險壓制,並允許警方濫用權力而不受追究;甚至有活動人士表示,要求抗議活動組織者必須提前申請並獲准才得以示威,不就等同於向警方自首?

據德國之聲報導,目前該法律的詳細法條尚未經最終公布,但目前已引發持續不斷的示威活動。報導指出,在穆巴拉克政權遭推翻後,穆巴拉克的部分追隨者在游行活動中屢次與民眾和警方發生流血衝突。據統計,自8月以來,計有近千人在抗議衝突中死亡。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