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大浮洲地區土地徵收自救會的百位民眾,今(20)日高舉「暫緩徵收!先安置!」、「拒當大埔第二」的抗議標語,前往新北市政府陳情抗議;接受陳情書的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主秘王聖文強調,會審慎處理民眾的意見,讓開發案更周延。
雖然這場集會遊行的抗議是合法申請,但城鄉發展局日前舉辦說明會時,當場與民眾溝通不良,並爆發嚴重的推擠衝突,及地主與居民的群起抗議,因此今天警方也不敢大意的佈署優勢警力預防。此外,新北市議員張宏陸、劉美芳與周勝考等不分藍、綠的議員,也親自到場聲援。
新北市板橋區大浮洲地區土地徵收自救會長程田強調,堅決反對不合理的徵收補償,拒絕成為大埔第二,基於土地居住正義的前提,希望循板橋區江子翠北側地區重劃的案例,優先考量大浮洲地區改以「市地重劃」;此外,市政府拆遷戶的安置計畫、拆遷補償與抵價地比例諸多不公,因此要求新北市政府以市地重劃取代徵收,調整抵價地的比例至55%。
程田指出,該區範圍內被拆遷的合法、非法建築物,不論任何時間點的建築完成者,僅需依照相關的規定查定後,皆可依查定的數額獲得70%的拆遷救濟金,限期自行拆除可另獲數額30%自動拆遷獎勵金;地上物的補償要比照桃園機場A7站區的區段補償標準,及浮洲地區三期防洪拆遷安置計畫的補償標準辦理,提高地上物補償、設備搬遷補償、營收損失補償,不論門牌合法與否,一律補償90萬的房屋補償費,並要求增列房屋及廠房租金補助2年、廠區工人失業補助1年。
73歲藍伯伯說,他已經在這裡世居三代,並向國有財產局承租五百坪的土地,因此僅有地上物的產權,目前有部分的面積租給別人開工廠;他也痛批「財團可以買,為何不讓我們買?」應該讓他們就地合法的參與都市更新。自救會成員之一的莫姓民眾認為,政府沒有先安置就要徵收,尤其區段徵收是惡法,人民已經很苦了,且都是弱勢的族群,到現在都還不知道要搬到哪裡,呼籲政府先安置好再來辦理區段徵收的事宜,也許人民就可以接受。
王聖文說明,浮洲都市計畫區有103公頃,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補辦公展,原本配合整個的開發案,希望今年查估、明年底發佈徵收,但因地方民眾對於都市計畫、未來開發的發放比例、工廠或住戶的安置,有非常多的意見,市政府秉持「事緩則圓」的態度,聽見老百姓的聲音,希望創造市府、民眾、地方的三贏;不過,因查估作業的暫緩,加上整個都市計畫還要經內政部的審議,所以整個開發期程預估會晚1年以上。
新北市政府重申,浮洲地區原為非都市土地,民國91年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時,行政院規定新訂都市計畫地區應以「區段徵收」開發;至於土地徵收補償都以新北市議會通過的「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為依據,基於不鼓勵違建的立場,自88年前台北縣政府發布自治條例後,對新建違建不予以救濟,同時經濟發展局已成立「新北市工業用地供需服務資訊網」,協助拆遷工廠重覓廠房,專人專線服務諮詢,提供工廠必要資訊,協助業者搬遷後申辦工廠登記。
73歲藍伯伯痛批,「財團可以買,為何不讓我們買?」應該讓他們就地合法的參與都市更新。圖2之2:陳冠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