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在海牙的國際法院111日就柬埔寨泰國圍繞柏威夏寺周邊地區的領土糾紛作出裁決,判定柬埔寨對柏威夏寺地區的全部領土擁有主權。

根據聯合國新聞中心11日報導,國際法院在一份新聞公報中指出,該法院同意受理柬埔寨要求法院就其於1962年6月15日做出的有關柏威夏寺的裁決做出解釋的請求,並在審理後一致裁定,1962年的判決認定柬埔寨對柏威夏寺地區的全部領土擁有主權,泰國「有責任」撤出部署在該地區的軍隊、警察部隊以及其他警衛和管理人員。

    

國際法院進一步指出,對於生活在該地區的民眾而言,柏威夏寺是一個具有重要宗教和文化意義的遺址,並且已被教科文組織認定為世界文化遺產。根據《世界文化遺產公約》,柬埔寨和泰國必須與國際社會一道為保護這遺址展開合作。

  

柏威夏寺始建於西元10世紀,位於柬泰邊境地區。柬泰兩國在歷史上都宣稱對柏威夏寺及其所屬區域擁有主權。1962年,國際法院裁定柏威夏寺歸柬埔寨所有,但泰、柬兩國對該寺廟附近的領土歸屬依然存有爭議。

  

2008年7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批准將柏威夏寺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泰、柬兩國圍繞這一地區的主權爭議再次升溫,並多次發生武裝衝突。

  

此後,隨著兩國在柏威夏地區的武裝衝突不斷升級,柬埔寨於2011年4月28日再次向國際法院提出申訴,要求法院就其1962年裁決仍有爭議的問題做出進一步的澄清。

作為聯合國的6大主要機構之一,國際法院的主要職責是依照國際法解決國與國之間的法律爭端,並就聯合國各機關和專門機構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