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頂新旗下味全公司混摻大統長基黑心油案,以涉詐欺等罪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聲押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遭地院駁回後,提起即時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11)日以無證據顯示常梅峰可能串供或滅證,不應以羈押常梅峰當作蒐集其他共犯罪證的方法等理由,駁回北檢的抗告。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訊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遭駁回,提起即時抗告。但台灣高等法院今日下午公告裁判主文指出,原審法院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經核並無不合;並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難以證明聲請羈押常梅峰的原因與必要性為由,裁定檢方抗告駁回後定案。

常梅峰日前遭檢調偵訊,常梅峰指稱,關於頂新向大統買含銅葉綠素劣質油6年全然不知,更稱頂新是不小心的受害者。台北地檢署以頂新製油有嚴謹檢驗制度,不該驗不出大統油品摻有銅葉綠素,懷疑常梅峰明知買劣質油製造銷售,將他以涉詐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

但台北地院認為,同案共犯魏應充、屏東廠長陳聰筆都未被羈押,常梅峰是否有羈押必要有待商榷;且交保的魏應充身兼頂新、味全、康合等公司負責人,對公司經營權利及控管下屬的權利,檢方無法證明羈押常梅峰能否防止滅證及勾串目的,裁定檢方聲押事證不足,將常梅峰當庭釋放,檢方不服,提出即時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