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LGBT,是指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縮寫。美國參議院7日通過禁止性取向和性別認同就業歧視的法案,以保障LGBT社群在美國的就業權。這是同志平權運動又一項重大的里程碑,而這項權利早已受美國許多法院以判決確立,同時也在許多選舉政策主張上獲得勝利。
根據《華盛頓郵報》8日報導,美國參議院以64比32的票數,通過《就業反歧視法》(Employment Non-Discrimination Act,ENDA),表彰著聯邦立法者自從2010年廢除美國軍隊「不問,不說」法令,也就是禁止男同志、女同志從軍的法令後,聯邦立法者首次通過法律增加同志權益。
參議院通過該法案,正好是伊利諾州成為全美第15州准許同性婚姻合法化的2天後,同時也是美國最高法院於今年6月底判決同性婚姻合法並推翻實行長達16年的《婚姻保護法》的4個多月後。
美國史上第一位公開出櫃的女性參議員鮑德溫(Tammy Balwin)表示,「這真的是非常重大的里程碑,也是我將永遠不會忘記的一天。」
美國總統歐巴馬讚揚支持就業反歧視法的參議員,並呼籲眾議院的共和黨議員盡快准許通過該法案。
歐巴馬在聲明中表示,「眾議院的一黨不應阻擋數以百萬計的美國人希望每天能上班工作,而且單純只是以工作表現被評價。」歐巴馬說,「終結這種工作場所的歧視,現在正是時候,而不是加深這種歧視。」
但是《就業歧視法》(ENDA)將在共和黨控制且社會保守主義者占上風的眾議院,面臨嚴峻的挑戰。眾議院議長貝納(John Boehner)和他的親衛隊認為這項法律涵蓋過廣,而且沒有必要。他們相信ENDA想要保障的對象已經受到現有的聯邦、州以及私人工作場所的保障法律所涵蓋。
目前有21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制定了法律保障工作場所禁止基於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的歧視;此外,有17州和特區同時禁止基於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的歧視。全美數以百計的大企業同樣訂有類似的禁令。
遊說制定聯邦立法保障男同志和女同志的運動,從17年前開始。支持者一路走來步步艱辛,拉票拉得非常辛苦。但最近公共意見的風向球開始轉變,舉例來說,1996年參議院第一次表決一項和ENDA非常相似的法案,當時參議員海契(Orrin G. Hatch)和麥坎(John McCain)投反對票,但17年後的本週四,他們投下了贊成票。
麥坎在投票前告訴記者說,「這是做正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