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地檢署今(31)日傳訊7位大埔案的抗議者,但由於他們先前都拒絕到警局說明案情,檢察官決定把複訊日期改成11月11日,今天則由警察在現場做筆錄;其中,在816守護苗栗音樂晚會上對縣政府丟雞蛋的陳光軒說,大家都很老實,有做的就有說。清大學生陳為廷則身著黑色「拆政府」T恤、夾腳拖報到,與其他6人不同,他目前共涉及3個案子,筆錄做到下午才結束。

苗栗縣地檢署今天上午傳訊這幾個月來,為大埔案抗議,卻在過程中涉嫌妨害公務、侮辱公署、傷害罪的陳為廷、林飛帆、林一方、傅偉哲、陳光軒、王曰舒、吳宏銘等人,他們也都準時到場。但由於這7人先前都拒絕赴警局說明,檢察官建議,今天先由警察在現場把筆錄做完,下午再開始複訊,但7人的委任律師李宣毅、劉繼蔚時間上無法配合,檢察官最後裁示11月11日早上9點半再複訊,也好讓他回去把筆錄看完,於是當場分為7組同時進行筆錄工作,大約中午就結束,但陳為廷的情況較特殊,身扛3案,筆錄大概做到下午3點。

其中,在8月16日「守護苗栗音樂晚會」丟雞蛋的陳光軒說,讓警方做筆錄的時候,他們都很老實,有做的就有說,警察也都記錄下來,像他就說明自己之所以丟雞蛋,是為了抗議政府的不當徵收,且體制內正常管道無法解決問題,只好採取激烈手段,希望能喚醒公民意識。

林飛帆也說,他在筆錄中坦承8月16日晚會進行時,對台下群眾說「把宵夜拿出來」,其實就是「丟雞蛋」的暗號,因為這確實是他們本來的預謀,但他也對警察解釋,如此做的目標是為了對苗栗縣政府抗議。

除了這7人都涉及的816晚會丟雞蛋一案,清大學生陳為廷今天還為9月14日在苗縣府外牆張貼自製文宣的「公民不服從 傳喚劉政鴻」活動、9月18日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2起事件做了筆錄,而且比其他人多出一條公然侮辱罪嫌,亦將於11月11日接受檢察官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