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票券遺失後就不能進場了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30)日舉辦「演唱會票券退票調查」記者會,董事長張智剛指出,「定型化契約」規定,票券遺失時,有記名劃位票券才有補救機制,但是業者對動輒5千元以上高價位(如搖滾區)票券常以無記名劃位方式躲避規定,因為不在契約保障範圍內,遺失或損毀時,消費者即使有購買憑證也無法入場。

今年4月因故取消英國樂團blur演唱會的「布洛克兄弟國際有限公司」退票糾紛至今仍未解決、「有象文化」邀請的知名樂團史密斯飛船表演臨時取消,衍生票券消費糾紛。消基會在今年10月間隨機抽樣12個演唱會主辦單位售票網站,檢查是否有違反「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退換票及遺失補救機制。

根據「定型化契約」第6條,企業經營者應提供藝文表演票券退換票機制並加以說明。調查結果發現,12家業者中僅「東翼娛樂」明顯違規,在售票資訊標明「此節目不接受退換票」,消費者可主張無效。其餘11家皆有標明退換票截止日及計算方式。

針對票券遺失部分,業者在票券上常標明「如遺失、破損或無法辨識,恕不補發。」但是,根據「定型化契約」第7條規定應說明票券遺失、損毀後之入場機制。消基會調查結果發現,12家中僅「年代文創」有後續補救說明,其餘11件皆無相關說明,僅標明「恕不補發」。

消基會董事游開雄指出,調查發現「佳音娛樂」除了沒有補救機制,還要求消費者直接重新購票;「愛貝克思」則是要求消費者不得以任何購票憑證要求入場。他說,「這根本在漠視消費者權益」,定型化契約規定消費者如票券遺失,只要持記名劃位相關憑證,業者不得拒絕消費者入場。

張智剛表示,大多數演唱會門票多不記名,理論上票價應較便宜,但是調查卻發現,5家業者高價位的搖滾區票券皆無劃位,明顯在逃避「定型化契約」中有記名劃位票券遺失才有補救機制的規定,非常不合理。

張智剛呼籲,消費者購買無記名劃位票券後應謹慎保管,未來消基會也會和消保處研擬方案以補規定漏洞、保障消費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