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導中聯重科財務問題被捕一事,短短幾天出現大逆轉。在中國央視播出陳永洲坦承收錢作假新聞後,連續2天在頭版要求放人的《新快報》,今(27)日在頭版左下角刊登道歉信,承認該報對稿件的審核把關不嚴,以及該報做法不當,嚴重損害媒體公信力。

中國長沙市警方在10月19日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事拘留了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指控他涉嫌捏造虛假事實,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損害了中聯重科的商業信譽。

此事爆發後,《新快報》連續於10月23日、24日兩天,在頭版要求中國警方放人。中外多家媒體也在自家報導中表示支持。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sans frontières,RSF)25日發表聲明聲援《新快報》,要求北京當局儘速釋放陳永洲。

沒想到整起事件出現大逆轉。中國央視昨日報導陳永洲坦承收受人民幣50萬元(新台幣約241萬元),撰寫對中聯重科不利的消息。對此,《新快報》也在今日報紙左下角刊登道歉信,承認該報「做法不當」。

《新快報》在道歉信中指出,「經警方初步查明,本報記者陳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導,嚴重違反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凖則》和新聞真實性原則,報社對稿件的審核把關不嚴。」

道歉信中也提到,「事發後報紙採取的不當做法,嚴重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教訓深刻」。《新快報》強調,將以此為戒,對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加強採編人員和出版流程管理,嚴格要求採編人員在工作中尊重事實,遵守法律,遵循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特此向社會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

週六(26日)早晨,中國官方媒體央視報導了關於《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在看守所中自述有罪的採訪報導,整個報導長達9分鐘。陳永洲面對鏡頭講述自己至少收受人民幣50萬元賄賂、撰寫並發表對「中聯重科」不利的新聞10多篇,且僅「1篇半」是親身採訪,其餘則是在他人所提供的文章上署名等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