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OTN)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於3月12日因病辭世後,傳出其生前曾於辦公室內遭受長官、總談判代表楊珍妮職場霸凌,行政院今(26)日傍晚由李慧芝發言人、李國興副秘書長及翁瑋律師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其中,調查12項中有2項被認定有職場霸凌行為,認定兩人皆為高階特任官,顏慧欣身為副手未獲合理尊重,反遭楊珍妮屢次於同仁甚或長官面前以否定、負面的言論相待,確實導致顏慧欣的身心遭受巨大壓力,已構成職場霸凌行為。

主要是關係人乙(楊珍妮)持續以冒犯的負面方式多次否定關係人甲(顏慧欣)和經貿辦同仁的意見,並打斷其發言,造成冒犯性的不友善環境,導致顏慧欣和同仁的身心遭受巨大壓力。但對於楊珍妮的懲處部份,還有待行政院長卓榮泰看完整本調查報告後的最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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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興指出,這樁案件因為沒有申訴人,因此,並非職場霸凌申訴調查,惟此仍涉及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的安全防護議題,政院於今年3月27日依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5條第1項第2款第1目及「行政院院本部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之規定,主動委請院本部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以下簡稱防護委員會)的委員進行行政調查,依職權釐清相關事實,以保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並參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與「行政院院本部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的相關規範,進行本行政調查之程序。

李國興說,行政調查程序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調查小組由3位外部委員組成,並由1位外部委員以協同關懷員身分陪同,於今年4月2日發送任意不記名問卷調查84份,之後,於同年4月8日收回70份問卷,並尋求願意接受訪談的人員。於今年4月16日起至5月8止,陸續訪談關係人乙(楊珍妮)、關係人甲(顏慧欣)的雙親及相關受訪人員共計24人,另透過書面陳述意見共2人,並審視各項證據資料。嗣針對第一階段調查尚須釐清的部分,依今年6月5日防護委員會會議決議,由4位外部委員及1位內部委員組成調查小組,再進行第二階段調查,自今年6月9日起至6月23日止,再次訪談楊珍妮及相關受訪人員共8人,並審視各項證據資料。共計實體訪談31人次,另計有書面陳述意見2人,電話訪談1人。

經審視各項證據資料,並參酌相關媒體報導、楊慧欣的辭職信與其雙親所提供的楊慧欣手機留存文字等資訊,綜合彙整這件調查要旨計12項,經委員詳細討論並逐一審閱相關資料後,共同議決調查結果,其中,調查事項第一項和第二項職場霸凌成立,其餘十項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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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行為成立的認定理由包括:一、楊珍妮在職務上利用權勢與機會,逾越職務上正當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的負面方式多次否定顏慧欣的意見、打斷顏的發言,造成冒犯性的不友善工作環境,導致顏的身心遭受巨大壓力,構成職場霸凌行為。二、楊珍妮於職務上利用權勢與機會,逾越職務上的正當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責罵之負面方式否定經貿辦公室同仁意見、打斷其發言,形成單位內部之緊張,造成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導致同仁身心遭受巨大壓力之侵害,構成職場霸凌行為

調查報告顯示,據訪談經貿辦公室同仁的結果,同時存有對楊珍妮有利與不利的陳述,各執一詞。惟據訪談曾參與談判業務相關會議或討論,而目睹兩人互動情形的受訪人員等,則均對於楊珍妮當眾否定、打斷陳述或斥責顏慧欣專業觀點行為,持肯定的看法。

同時,據調查結果可知,楊珍妮除了打斷顏慧欣的發言外,也曾以:「顏慧欣是學者出身、比較年輕,有時候講話太衝」等否定評論,甚至是以「不能跟長官這樣報告啦,這樣是不對的」、「不能誤導長官」等強烈字眼直接打斷顏慧欣,導致顏無法把話講完。

調查報告也指出,兩人均為高階特任官,雖在職務上安排顏慧欣擔任楊珍妮的副手,惟兩人工作高度緊密相關,楊珍妮卻於職務上利用權勢與機會,逾越職務上的正當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之負面方式多次否定顏慧欣的意見、打斷其發言,甚至會使用「顏慧欣來自學界,不諳實務」等評語否定、排斥顏的出身背景,已屬「對人不對事」的發言,甚或以「不要誤導長官」等強烈字眼,否定顏慧欣的見解,造成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忽視雖因各持不同觀點,仍須互相尊重的公務職場倫理,而顏慧欣未獲合理的尊重反遭楊珍妮屢次於同仁甚或長官面前以否定、負面的言論相待,確實導致顏慧欣的身心遭受巨大壓力,已構成職場霸凌行為。

另外,調查小組發現楊珍妮於職務上利用權勢與機會,逾越職務上的正當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責罵之負面方式否定經貿辦公室同仁意見、打斷其發言,形成單位內部之緊張,造成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導致同仁身心遭受巨大壓力之侵害,構成職場霸凌行為:

調查小組據訪談得知,受訪人員對楊珍妮的管理風格呈現兩極看法。但楊珍妮對於其不認同之意見,會有打斷行為,諸多受訪人員陳述,楊珍妮於急迫時音量較大等情事,常會說:「不是這樣,你要跟長官講實話,真實狀況是怎樣」,或是說:「不要亂講」;抑或:「你怎麼這樣寫?你怎麼聽不懂?」等負面方式否定經貿辦公室同仁。

另據訪談內容顯示,甚至曾發生於長官辦公室召開的工作會議上,楊珍妮於會議當中即與經貿辦公室同仁發生意見衝突,楊遂向同仁說:「啊,你們不要再問我了啦!」然後旋即離開會議現場,把經貿辦公室同仁留在現場交給長官處理。

從調查小組訪談內容可見,楊珍妮身為經貿辦公室最高主管,確實有於公開場合打斷、否定與高張力回應,以及高壓、情緒化與急迫式管理風格等不友善職場行為的互動樣態。不一定是單一重大事件,而是楊珍妮屢有發言打斷、公開否定、弱化角色、權力式糾正、高張力互動等諸多細微但長期累積之互動造成負面感受,進而折損同仁自信並帶來沉重之身心壓力。因此,不宜僅因缺乏單一重大羞辱事件,即完全忽略其長期負面影響。

調查小組認為,更要注意的是,公務員即使面臨「高壓任務」,但並不代表公開否定、情緒化斥責、權力式壓迫可被視為正常或必要,仍應建構合理友善管理之職場,尤應避免「高壓文化正常化」,扼殺本應充分討論交流之意見、立場或觀點。參酌受訪人員所述,確實有累積造成單位內部之緊張、負面氛圍,導致同仁處於孤立無援、噤聲的工作環境,足堪認定構成逾越業務合理性之持續性霸凌行為。

調查小組認為,經貿辦公室同仁為楊珍妮的工作夥伴,平時工作互動緊密、榮辱與共,以如此高緊密的夥伴關係,即使楊不認同同仁的意見想法時,也應採適當的討論方式,以獲得合適可行的方案與策略,但楊卻於職務上利用權勢與機會,逾越職務上正當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責罵之負面方式否定同仁意見、打斷其發言,形成單位內部之緊張,造成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導致同仁處於高壓、無援、不敢表示意見之工作環境,因而身心遭受巨大壓力之侵害,足以成立職場霸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