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指高雄市議會副議長蔡昌達施壓,要他轉讓部份利益,蔡昌達轉而控告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誣告,高雄地檢署偵結,裁定陳啟样不起訴處分。

高雄地檢署調查認為,蔡昌達與天山公司股東介入中鋼「脫硫渣」利益,已經由特偵組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起訴,而陳啟祥是被動接受特偵組檢察官訊問,才有不利蔡昌達的說詞,沒有告發蔡昌達及讓他受刑事處分的意思,檢方因此認定罪證不足,裁定陳啟祥不起訴。

地勇案爆發後,陳啟祥在應訊時,指高市副議長蔡昌達利用質詢機會,要求環保局調查爐渣污染,逼迫地勇公司將向中鋼購買脫硫渣的權利,部分轉讓給天山公司,檢方後來起訴蔡昌達,引起蔡昌達不滿。

蔡昌達向高雄地檢署控告陳啟祥誣告、偽證。蔡昌達說,地勇長期在高雄製造汙染是事實,他接獲廠商和里長檢舉後在議會提出質詢,是單純為民服務,特偵組偵訊陳啟祥後,卻指他是「藉勢脅迫」打壓地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