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蘋果(Apple)的iTunes線上音樂商店模式推出10年來,已經樹立音樂商店的新獲利模式,但是近年在串流音樂的新興侵蝕下,iTunes的音樂獲利版圖也出現下滑,甚至市場上也出現強勁的競爭對手,包括亞馬遜(Amazon)、谷歌(Google)等都著手經營線上音樂商店,看來蘋果當今面臨的困難恐怕不是iPhone而已,這個音樂金雞母能否成長將成為蘋果繼iPhone困境後的新課題。

2003年4月28日蘋果開張iTunes線上音樂商店,10年來創造了數位音樂市場的奇蹟,最高曾拿下69%的美國數位音樂市場,最低時也有63%,下載一首歌只要0.99美元的價格吸引了不少用戶,為當時低迷的傳統唱片音樂市場注入了新活血,遏止了橫行一時的盜版風氣。蘋果前執行長賈伯斯(Steve Jobs)也以iTunes音樂商店當時的現況下了一個註解:「消費者不想被當成罪犯,藝術家也不想自己的作品被剽竊」,藉此說明了其開創性。在iPod音樂播放器風行全美市場,再加上iPhone的推波助瀾,iTunes也成為線上音樂商店的代名詞。

但是隨著網際網路應用走向多元化,iTunes也面臨了新的挑戰,許多數位音樂商店以串流(Streaming)方式呈現,特別是無線傳輸普及、網際網路頻寬已經不是問題,網路影音的即時傳輸提供除了下載(購買)外的新選擇。雖然其缺點是無法儲存,但是優點也是不用擔心儲存空間不足的問題,要用時再下載即可。而且串流音樂以月費方式與iTunes每首0.99美元相較,串流音樂的訂閱似乎更吸引人。

面對串流音樂商的侵蝕,iTunes在美國的數位音樂市場占有率由69%下滑到63%,以1年29億美元來計算,就大幅萎縮了1.74億美元。取而代之的是像Spotify、Rdio、Rhapsody等媒體平台,這些業者以月費訂閱方式提供服務,用戶數都已經衝破數百萬。舉例來說,月費9.99美元相當於在iTunes下載10首歌,或者是買一張專輯,這些串流音樂以月租方式提供服務聲勢一點也不輸給iTunes。

亞馬遜看到音樂市場的蓬勃,也推出廉價音樂商店,大多數音樂每首價格為0.89美元,硬是比iTunes來得低。再者,亞馬遜使用的是MP3格式,可以避免DRM的問題,因此從亞馬遜購買的MP3歌曲可以在任何音樂播放設備使用,甚至是iPhone與iPod也可以使用。

另外,Google也推出其音樂服務Google Music,雖然現在是限定地區服務,但是在Android手機愈來愈多,Google各項網路服務全球滲透率極高下,Google Music恐怕一旦全面推出,勢必也會造成市場上的震憾。

蘋果的iPhone創造了智慧型手機的歷史紀錄,但是在三星(Samsung)、宏達電子(HTC)、小米、華為、索尼(Sony)、樂金(LG)、華碩(ASUS)等眾多品牌聯手Google夾擊下,其江山已經岌岌可危,音樂商店市場相信是下一個危及蘋果版圖的業務項目,蘋果若無法端出吸引消費者的服務內容,串流音樂業者勢必進一步侵蝕iTunes現有占有率。

甚至就有唱片業者指出,iTunes的使用介面以羅列、下拉選單方式呈現,已經不吸引人了,甚至是劣勢。iTunes安裝在個人電腦終端的程式檔案愈來愈大,操作便利性也引起質疑,音樂檔案的管理也必需透過這個界面,都成為不少使用上的限制條件,消費者的聲音,買不買單蘋果iTunes的肥大程式,從市場版圖的變動就可以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