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聯福等關廠員工臥軌抗爭要求勞委會撤銷所謂「貸款」官司,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勞委會主委盧天麟今(8)日表示,他不認為當年主委許介圭有向勞工承諾這是「代位求償」;但當事件發生到這種程度,「政務官做政治事」,他會「選擇相信」當年有做出這承諾,免除這些勞工債務,而不打官司求償。
盧天麟昨天在臉書提及,2007年底他參加臥軌抗爭的工運領袖曾茂興公祭那天,當時被安排到祭典現場的前排座位,左邊是陳菊,右邊則坐著主秘王幼玲。
當年臥軌抗爭的女勞工在追思典禮向曾老爹致意後,轉頭跪在他面前,他當時並不清楚是何緣故,以為他們是在向陳菊訴苦,當他轉頭向右看了王幼玲一眼,王幼玲說:「主委,她們是在跪你!」(請求勞委會不要向他們追討欠款)。
盧天麟在臉書表示,「回到台北的辦公室後,我把職訓局的相關人員請來,詢問相關的情形,才知道他們準備追討所謂的『貸款』事宜,印象中我們和幕僚討論了很久,有很多情、理、法的論述,會後我告訴張烽益說:『雖然我對他們沒有任何承諾,但我絕對不會對不起曾老爹在天之靈。』職訓局的催討信被要求送到張烽益那裡審視,大家修改了很多,就是要內容委婉而不刺激」。
張烽益回憶那段跟職訓局官員討論時說,職訓局希望催討信一定要寄到,而且用掛號表示勞委會對這債權還保有追討的效力。職訓局認為,他們是依法行政,如果不發函,有瀆職之嫌。
他說,當時也是年底,跟現在快過年的情形類似。加上2008年大選前,草木皆兵,盧天麟希望用「問候信」的方式提醒就好。至於主動拋棄勞委會的債權,他說,當時並沒有討論到這個。
盧天麟也說,後來他瞭解,原來勞委會每年都有發函追討,而前主委陳菊、李應元也沒告知他這件事。過去這些追討的公文,基本上都是寫著「台端欠勞委會多少錢,時間已經到了,希望還錢;否則將提起訴訟」等等,一副行政官員口吻。
盧天麟推測,可能是當年法律追訴期限已到,勞工聽到勞委會要來追討的風聲,所以勞工幹部毛振飛建議,用這樣當面下跪來逼盧天麟是有效的。
他要求勞委會發出的信件,字句要委婉、不刺激,只要告知他們有欠勞委會錢就好,那些「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的話全部拿掉,但官員都蠻抗拒的。不過,他告訴勞委會官員,若有圖利勞工,這個政治責任由我來扛」。
對於該如何解決聯福等勞工債務問題,盧天麟昨天也在臉書回文說,「我認為只要事務官做法律的事,政務官做政治的事,勞工做運動的事,民代做作秀的事,問題就可解決。如果大家撈過界就糊啦!」
他今天接受訪問時進一步指出,馬英九說這是法律責任。但政務官就是要負擔政治責任。他批評當年的作法是「不負責任的借貸關係」,而確實遍查勞委會文件都沒有代位求償的字眼。他認為,當時前主委許介圭也不可能做出「代位求償」的承諾,因為有這個觀念是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實施後,才有這種作法。
所以,他相信,許介圭不可能告訴告訴勞工,勞委會可以代位求償,否則為什麼1千個貸款勞工,會有5、6百人還錢,難道那5、6百人是笨蛋嗎?
但盧天麟也說,政務官要做政治事,就是「作為一個政務官,我會選擇相信」。「那怕我不相信當時有承諾,現在也要選擇相信」。
因此,他說,如果局勢發展到現在,勞工都去臥軌抗爭了。他引用當年張俊雄擔任行政院長時,為了發放資遣中船遭資遣員工的費用,挪用了核能安定基金而被以圖利勞工起訴為例指出,他若還當勞委會主委,會選擇不打官司,放棄請求權。這就是政務官該負的責任。
但為何在2007年還擔任主委時,沒有直接免除他們債務?盧天麟說,有其時空背景。民法也是最近因卡債議題修正後規定,債務人可以跟債權人進行債務協商,規範如何還錢與還錢比例;如果真的完全沒辦法還錢,法院還會針對單親家庭、受家暴婦女判決免除全部債務。
因此,他認為,法院都可以這樣做了,勞委會當然也可跟勞工進行債務協商。尤其是當事情的張力已經發展到這種程度,勞委會主委有很充分的理由去做。
但盧天麟也認為,並不是免除所有勞工的債務,而是依不同的情況認定。例如若有的勞工還有1億元資產,欠了勞委會2百萬元,考慮到他確實沒領到資遣費,那就可以免除1百萬債務。否則全部免除債務,如何對當初5、6百個已經還錢的勞工,以及隨後因勞退舊制而可能不斷因關廠抗爭的勞工呢?
至於盧天麟為何又提到「勞工做運動的事」?他說,他無意要批評工運人士吳永毅,但吳永毅是工運「衝組」,他是要做勞工運動。所以,即便勞委會現在提出僅還10%、甚至勞委會還可有裁量權的替代方案時,吳永毅也是不會接受的。
對於工運人士批評,過去勞委會沒有認真監督企業有無提撥勞退舊制準備金,所以才讓工人面臨領不到退休金一事,盧天麟表示,他們當然得負起行政責任。但法律上也規定資方只要提撥2%以上就不罰,但提撥2%還是不夠,除非修法把比例提高,才足以支付舊制退休金。他認為,事情要一碼歸一碼,勞委會雖該負起監督不週的行政責任,但不能這樣就說勞委會也得負起企業不給付勞工退休金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