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立委吳秉叡擬提案讓中國學生比照外籍生納入台灣的健保制度,教育部今(12)日表示贊同,並指出,中生納入健保並不會稀釋資源,反而是擴大健保運作,既然要招收海外學生,就應當一視同仁,給予相同的保障。根據教育部規劃,將以有學位、在台停留時間較長的中國學生為主,由於修法時間過長,擬以函釋方式,比照因產業科技研究入境的中國人士,納入健保,最快今年9月即可實施。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17條及第22條規定,中生來台身分為「停留」,並非「居留」;又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規定,在台灣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在台居留滿6個月者,應參加健保成為保險對象。目前中生在台就學期間,教育部已協調大學及民間保險公司設計團體境外學生健康保險,月繳500元保費,提供門診每次最高給付金額1千元、病房每日最高給付1千元、住院每次最高12萬元等保障,讓中生自行選擇加保,但該項商業保險在中生就醫時,仍須由中生先墊款再申請理賠,程序較不便。

根據中央社引述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朱俊彰的話指出,教部將進一步與陸委會、衛生署等相關部會研商,取得共識後,希望先由衛生署函釋中生得比照「產業科技研究」、「學術科技研究」事由入境等在台停留期間較長的中國人士,加入健保,今年9月來台新生或已經來台的舊生都可以適用,但短期交換生並不適用。其後,再爭取朝野支持,評估修正兩岸條例或全民健康保險法,提供中生與僑生、外國學生衡平的權益。

另根據3限6不的原則,不允許中生校外打工或兼職,也不得就業,中國學生多次反映將影響學習機會,因此,為了讓中生享有和台生同樣的學習機會,未來將規劃境外生可擔任與學習相關的兼任研究助理職,如大學老師常帶學生做研究,讓學生擔任兼任研究助理,並給予每月新台幣數千元助學金,目的是為了學習,並非兼職工作。

另外,由於中國學生不能在台就業,所以,也不能參加相關考試,在「證」、「照」分離的原則下,教育部規劃讓中生參加技能檢定後,不可在台灣換照或執業,既可檢測學習成果,又能避免發生就業問題,但律師、會計師等專門技術人員考試並不適用。

最後,教育部也指出,將協調大學運用自籌經費,仿效提供外國學生的「台灣獎學金」及僑生的「優秀僑生獎學金」,成立優秀中國學生獎學金,吸引優秀中生,並規劃讓學校以優秀表現或成績為目的的獎學金,可以讓本地生及境外生共同爭取;同時,為持續深化兩岸學術交流、協助取得中國學歷的中國配偶及台灣學生、吸引更多中國高校畢業生來台就學,教育部將逐步檢討調整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採認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