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全民能收看到高畫質頻道奧運賽事,今(18)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有條件通過公共電視HiHD高畫質頻道正式營運執照。然而,NCC要求每年編列預算的公視必須將高畫質頻道3年內的營運資金籌措到位,引發公視能否籌措足夠資金經營高畫質頻道疑慮,公視執行副總經理孫青語帶無奈表示,「我們只能努力!」

NCC今天回應行政院昨日宣示「讓全民收看高畫質奧運賽事」的行政目標,通過「公視HiHD高畫質頻道正式執照申請案」,但附帶要求公視應在正式營運後3年內,依公視向NCC提出的3年財務規劃將3年所需的營運資金共13.5億籌措到位,如未履行,NCC將保留廢照權。

由於公視的財源每年由文化部編列預算而來,現行的《公視法》亦無規定政府必須每年給予公視穩定財源,無法長期規劃。因此NCC多次要求公視編列9年以上長期營運與財務規劃,但公視每年從政府獲得的預算,能否承諾如此長期規劃,受到質疑。

NCC營運管理處長陳國龍指出,公視在高畫質頻道上,已於2013年編列3億6千萬的預算,公視董事會亦於今年專案編列8千萬,大致符合公視高畫質頻道短、中、長期財務規劃中,短期3年內每年編列至少4億5千萬的財務規劃。

公視執行副總經理孫青則指出,這樣的經費規模,是她們粗擬包括人事、器材、節目規劃等經費,所能向主管機關與預算分配單位爭取的最適當金額,但是否能夠達成此一目標,仍須看政府給予公視的支持程度。但能否達成每年4億5千萬,甚至逐年遞增,她語重心長表示「我們只能努力」!

至於NCC為何要如此規劃,NCC參事黃金益表示,公視高畫質頻道的執照為9年,又負擔政府101高畫質元年領頭羊的角色,希望公視能有完整財務規劃,因此才會作出公視前3年資金要籌措到位如此要求。NCC關注的重點在要求公視能滿足多元文化需求,也考慮頻道資源的有效利用,因此委員會討論執照核發與否時認為,公視的財務配套要有一定的允當性。

至於公視的財源與高畫質頻道的經營問題,他進一步指出,NCC要求公視作出長期財務規劃配套,也是讓公視有充分理由與文化部、行政院等主管機關與預算分配機關爭取資源。但對於公視能否獲得政府長期的穩定財源,NCC僅表示:「樂觀其成」。

針對NCC所提供的預算編列數據,公視方面回應,公視董事會通過的8千萬是今年2012的準備金變用預算,因今年公視HD預算在新聞局時代僅以專案補助方式1.8億,8千萬是公視提撥的準備額度,用以符合NCC今年要求的新製時數額度,而非2013年的預算。